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来源: 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1-20 16:3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小中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http://zhxzzfj.guiyang.gov.cn/cgj_gov/gov_lb/ )。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路27号,邮编:550001,电话0851-8683869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城市管理重大决策、重点服务事项、群众关心热点等信息公开,加强舆情引导和处置,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公开内容,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抓好政策文件发布解读。及时梳理住建部、省、市以及本单位发布的政策性文件,2021年通过局官网发布政策性文件74个。二是深化重点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完善我局法定职责、领导介绍、内设机构等机构职能信息、2021年度部门决算、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等信息。健全完善提案办理,共承办建议提案65件,其中省人大建议2件,省政协提案9件;市人大建议18件,市政协提案36件,均已按期办结,满意率达到100%。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政策、措施、决策、执法、项目建设等工作情况主动及时公开。切实加强内部信息沟通,及时向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报送城市管理信息,确保了政务信息畅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我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申请方式、答复时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和登记工作,并做好有关材料收集归档工作。2021年共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我局从“事项编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网站公开栏目”、“信息更新时间”、“信息保障单位”、“公开渠道”、“公开依据”、“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10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了我局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同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及时优化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相关栏目,确保公众查找信息快速准确。

(四)平台建设。一是根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针对原局官网网站功能版块凌乱,栏目设置已不符合现行平台服务要求,我局实施网站页面改版,优化版块功能,规范栏目设置,促进数据同源、信息互联互通。现已上线运行。二是利用12319城管投诉热线、“百姓拍”APP等了解群众诉求,并及时回应。三是通过“贵阳市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推送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及时传播贵阳城管好声音。2021年,各新媒体平台运营情况良好。局官方网站共接到投诉、举报信息38条,处理38条;官方新浪、腾讯微博粉丝增加773人,已达296854人,收到涉及投诉、举报、咨询信息47条,处理47条,发布微博1334条,累计发布9563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88条,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62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及时调整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抓具体事务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已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召开专题会,组织局属各单位、各处室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4.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城市管理事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板块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下一步,一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文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准确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切实增强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