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清镇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清镇市
来源: 清镇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2-10 15:0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清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清镇市清州大道数据湖城,邮政编码:551400,联系电话:0851-82514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1年清镇市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共发布12759条信息。其中重点领域共发布4303条,政策文件信息公开71条、图解、音视频解读公开49条信息、其余栏目公开发布8336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清镇市人民政府共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件(其中申请人类别分别为自然人的71件,商业企业14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年办理86件,办结42件,另34件转2022年度继续在法定工作日内继续办理。申请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土地征收、住房保障、其他等方面。且按照季度出具依申请公开报告,并及时将分析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分析报告”栏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清镇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公开力度,明确公开信息范围和内容,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及考核。二是拓宽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做到精准主动公开,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保障政府信息应公开和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清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2021年,“清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建专题专栏16个。二是进一步整合政务新媒体力量,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21年,“清镇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共发布247期,推送765条信息;“清镇政务”微博公众号共发布247期,推送260条信息。三是打通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清镇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清镇市政务公开查阅点信息查询一键通”专栏。

(五)监督保障。一是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清镇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信息公开有依有据可查。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条例》规定,严格落实责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部门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按要求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的追责情况。三是组织全市各单位开展专项培训6次,提升了全市各单位的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8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24

行政强制

1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4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1

14

0

0

0 

0 

8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4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2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3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5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14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4 

0 

0

0

0 

0

3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内容质量欠缺,信息发布较少,主动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公开渠道集中为网站公开,利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专业性不高,导致信息公开不足,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大各项指标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全面应公开和尽公开,对涉及民生关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广泛知晓;二是严格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解读各项工作指标,深度学习指标和执行指标要求,提升工作质量;三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用好政务新媒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的透明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