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5 号)等规定,编制乌当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可在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践行“美丽乌当·活力新城”重要理念,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大力提升工作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有效推进,主动公开实效有力提升。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当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府办函〔2021〕1号)指导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印发《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推动全区34个区级部门、13个乡、镇(街道)修订完成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减税降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稳岗就业、养老服务、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强公开力度,全区各乡、镇(街道),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507条。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解读回应”栏目,详细解读政策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等,主动解疑释惑,主动向社会各界推送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83条(其中政策文件解读14件,回应社会关切69条),“区长信箱”等互动栏目共收到各类信件279件,有效信件279件,已回复办结279件,回复办结率达100%。意见征集及网上调查信息19期。在政务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65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依法办理,优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断完善提升依申请办理工作机制,优化办理流程,根据《条例》要求,深化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主体、收费标准、受理方式、登记内容、审查重点、答复要件、归档材料等事项,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处理工作。完善多部门协商机制,加强与复议、审判机关衔接沟通,研究疑难申请处理、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问题。依托贵州省政府集约化平台系统,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录入、填报、统计功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全区各单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公开及部分公开12件,占52%;不予公开3件,占14%;因各行政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7件,占33%。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3件。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立案6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2件,复议后起诉4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件,结果维持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内容建设,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全区各单位根据区政府统一建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提高栏目内容质量建设。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利用的政府信息,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通过专栏发布信息2209条。今年12月下发《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核实乌当区规范性文件情况的通知》进一步梳理全区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创新发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康、高效运营,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核心平台,51个乡、镇(街道),政府工作部门及其他单位基层政务公开页面为内容建设重点,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新增栏目1个,下线栏目3个)。常态化监管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对全区68个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监管(微信公众号24个,新浪微博34个,其他账号10个)进行常态化监测,确保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健康运营。印发《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创新研发了政务公开“一键通”信息查询平台,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将乌当区人民政府网、涉企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引导、便民地图等十余个政务公开服务内容整合开发,并在乌当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通过显示屏展示。
(五)监督保障
坚持监督指导,保障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各单位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实行备案管理。完善《乌当区会议开放制度》《乌当区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制度》《乌当区网民留言(政民互动)工作制度》等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我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占比4%,并结合实际逐步建立起一系列工作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下发《2021年度乌当区“政务公开”专项目标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认真抓好落实。6月召开常务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安排部署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聚焦重点工作、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内容,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累计84人次参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15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456 | ||
行政强制 |
55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1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1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1 |
1 |
0 |
0 |
0 |
0 |
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2 |
0 |
3 |
0 |
0 |
1 |
1 |
2 |
4 |
0 |
0 |
0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效有效提升,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存在部分政策文件应公开未公开,有的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手段有待完善。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办、省市相关要求,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提升。
一是全面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全面落实国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指导督促各单位集中统一公开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力打造“五个新高地”等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形式多样、高质量的政策解读,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研究应用。深入总结前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纵深推进新时代基层政务公开,梳理细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有力助推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切实加强培训指导督促。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围绕年度报告编制、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建设管理等方面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优化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和定期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我区在2021年累计收到2封信息咨询类依申请公开,根据《条例》已做其他处理,并明确告知申请人咨询、办理相关业务信息的单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所需材料。
二是行政复议情况其他结果处理2件,1件是在复议机关立案前自行撤回复议,视为放弃申请;1件是立案后撤回复议申请,复议终止;行政诉讼其他结果处理1件,为原告未按期缴纳诉讼费,裁定按撤诉处理。
三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四是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gzwd.gov.cn/zfxxgk/zfxxgknb/2021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乌当区航天路7号乌当区行政中心,邮编:550018,电话:0851-8640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