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修文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zwgk_5667434/xxgknb_5667438/)下载。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电话:0851-82331859,电子邮件:xwxzfbxxk@xiuwe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修文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坚持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治理,以公开促公信,以公开促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2021年,公开政府信息2254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20958条、政府公报公开6条、政务微信1471条;发布回应关切信息93条;开展征集调查公开14期。
(一)主动公开
修文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条例》第20条、第21条的要求,积极主动、逐条逐项实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工作;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的公开工作;做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工作;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务员招考、规划计划、重大项目等方面的公开工作。
2021年,修文县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行政许可8147件,行政处罚121292件,行政强制1252件,全年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3474.57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第27条至45条的要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做好互联网、信函、传真、当面申请等途径的依申请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有关收费标准按照《条例》第42条执行。制定《依申请公开指南》和《修文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表格,并在网上公开发布。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积极配合做好全县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
2021年,修文县人民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信函申请4件,网络申请7件,无当面申请和传真申请,均按时按要求回复,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发布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格信息审核“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确保网站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合法性。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实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和数据安全。制定发布《修文县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管理办法》《修文县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修文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修文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建立规范科学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权威。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修文县在2020年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的基础上,新增开设1个县级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页面和44家政府工作部门、乡镇(街道)信息公开专题页面,优化网站栏目结构。投入资金4.2万元开展网络安全云防护,确保网站安全运行。2021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095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页面发布信息5710条,发布政府公报6期。
2.网络新媒体运营。修文县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公开优势,积极加强“政府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的管理,积极在“两微”平台上发布疫情防控、营商环境、人事招考、拍卖公告、政务信息、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信息。2021年,“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471条,关注人数17908人,影响力全省排名前列;“修文政务”全年发布513条,粉丝数1570人。
(五)监督保障
1.队伍建设。实行“一岗双责”,把政务公开工作写入县政府领导分工,明确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明确分管联系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专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12个乡镇、31个县政府工作部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2名。从根本上解决了有人统、有人抓和有人管的问题。
2.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信息科,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每年组织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1次以上,每季度调度政务公开1次以上,每半年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1次以上。
3.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次,全县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与学习,提高全县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4.工作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年终目标考核。12家乡镇和31家县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分一、二、三类单位进行考核,各单位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5.责任追究。制定出台《修文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2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14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1292 | ||
行政强制 |
125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74.57328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6 |
0 |
0 |
6 |
12 |
0 |
1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工作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更换频繁,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新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志不能很好的衔接,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阻力。
2.技术手段跟进不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和数据量大,人工检查难度大,存在较大的错敏字风险。缺少必要的错别字检测系统进行发布前的前置检查。
(二)整改情况
1.加强培训。加强对全县新进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培训及针对个别人员开展点对点的业务培训,建设一支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骨干队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
2.购买技术服务。计划2022年采购错别字检查系统,引进技术手段,通过软件辅助人工的方式,提高错敏字的检查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由于区、县级政府无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权限,修文县未开展行政法规、规章制定工作。
2.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其他处理2件次,因申请人申请公开内容为党务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已书面告知申请人。
3.修文县严格落实《条例》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修文县所受理申请情况均未达到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费。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