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4-01-10 14: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公布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lj.guiyang.gov.cn/zfxxgk_500649/zfxxgknb/2023n/202401/t20240110_83514941.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一期商务区7号楼32楼,邮编:550081,电话:0851-8651524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保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信息真实合法。

(一)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已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中进行及时公开(以下数据均为2023年全年数据)。其中机构信息更新维护17条;政务公开中文化旅游信息44条(公共服务与艺术管理信息9条,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信息17条,文化遗产保护信息9条,市场与运行监测管理信息9条),广电传媒信息12条;法规公文信息7条;公示公告信息64件;计划规划信息4条;人事信息2条;应急管理信息5条;权责清单信息1条;公开提案办理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已办结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件。2023年已办结申请中3件申请处理结果为予以公开,1件处理结果为不予公开。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及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截至目前,2023年未出现与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建立《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做到政府信息来源清晰明确、有迹可查,信息公开前、中、后联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及高质量性。

(四)平台建设。以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同时开设微信公众号(爽爽贵阳)、微博(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以多形式、多渠道来展现我局政务信息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及时对各平台、各栏目及相关信息进行调整及完善,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合法合规。

(五)监督保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安排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单位职工岗位变动时,工作交接不及时,导致政务信息漏报的情况。下一步,要求各处室在人员变动时,做好交接工作,并梳理更新各处室政务公开信息栏目清单,加强沟通协作,努力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