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4-01-17 14:5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规定,现公布《贵阳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林业局综合处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金融城金融一期7号楼724室,邮编:550081,电话:0851-8598034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贵阳市林业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及时公开各类林业信息。在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58条,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6条,公开部门文件3条,解读信息发布12条。动态更新并公开2023年度权责清单目录及权责清单流程图,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3起,公开行政许可221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1条。全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场,内容涉及林长制、林下经济、森林防火、义务植树及环城林带等。贵阳林业微信公众号关注量13853,共发布信息143期697条,贵阳林业微博关注量213,共发布信息128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全部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办理并予以答复,及时办结回复率为100%。此外,及时回复在线咨询14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机制,印发《贵阳市林业局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试行)》,拟公开信息由机关各处、局属各单位,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局综合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进行保密审查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后进行公开,确保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规范,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机制,由局综合处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公开信息由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重大信息)逐级审核,局综合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进行保密审查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后进行公开,确保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规范,发布的内容合法合规。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维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各部门分别抓”的工作格局,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序,但在工作实践中还存在某些薄弱环节。一是重点公开内容还需深化,社会公众关心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政策文件解读方式还不够丰富,运用视频、访谈等直观的方式展现较少。

今后,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贵阳市林业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