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贵阳市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链接:http://tjj.guiyang.gov.cn/2020_zwgk/2020_zfxxgkzl/2020_zfxxgknb/202401/t20240119_83573503.html)下载。如需进一步了解市统计局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统计局计算处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B区3楼335,邮编:550081,电话:87989119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阳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年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有序、正常运转。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贵阳市统计局及时更新和完善了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内设和直属机构、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信息,发布贵阳经济社会统计月报11篇,统计信息与分析26篇,统计公报1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1个,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1篇,规划计划1篇,年度部门预算及决算各1次,政府采购信息5篇,人事任免文件3个以及建议提案办理说明2个;发布12项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受理并办结政务服务事项6件,行政处罚4件;发起意见征集1次,网上调查2次,受理并办结在线咨询28次,发布回应关切信息4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贵阳市统计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6件,其中,依法予以公开13件,部分公开8件,无法提供15件,其他处理0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主要是查询相关统计调查数据,全年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阳市统计局开设和维护互联网门户网站1个,微信公众号1个。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互动交流作用发挥不明显。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频次不多、质量不高,缺少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开展的高质量调查,回应关切的内容转载较多,原创不足。
二是政策解读内容形式较单一。全年开展政策解读的次数不多,大部分内容是转载省、市其他部门的解读文章,结合贵阳市经济发展和贵阳市统计工作实际开展解读较少。
下一步,贵阳市统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持续推进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严格信息上网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四是着力加强政策解读,通过撰写解读文章、录制音视频文件,制作多媒体文档等方式,对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会议精神、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五是提升政民互动质量,依托互动交流板块,开展高质量的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收集整理网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形成政民互动的良性闭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贵阳市统计局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