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来源: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1-19 13:3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交通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交通委员会网站政府政务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jw.guiyang.gov.cn/zfxxgk_500640/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元街金融城7号楼2楼,电话:859500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条例规定,不断强化自身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由贵阳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行政机关全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贵阳市交通委员会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梳理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6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45条,最新版权责清单等各类目录清单1条,年度财政预决算16条,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 8次,征集调查公众建议3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9次。

(二)依申请公开

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申请38条,其中36条在2023年按要求向申请人给与公开,1条结转到2024年初按要求向申请人给与公开,1条不属于我委职责范畴。主要涉及网约车、停车场管理相关数据、市交委专项规划文件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为避免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明确等问题发生,一是按照《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暨网站信息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责任到人,把好公开信息质量关,确保上网信息准确、规范、及时,进一步提升我委政务公开暨网站管理相关工作质量;二是制定《贵阳市交通委员会网上信息管理工作方案(试行)》,《贵阳市交通委员会网站管理制度》,《贵阳市交通委员会网站信息日常审核发布及巡查制度》,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监管,规范政务信息日常管理的同时加强网络阵地建设;三是高度重视市长信箱、融媒问政等平台,及时了解群众对贵阳市交通运输相关政务信息的需求,按时高质量完成问题建议办理,督促相关承办处室、单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交委按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求,开设各类专题专栏,进一步加强市交委中英文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强网站与政务微博、微信之间协同联动效应,加强信息化技术维护项目和网络安全检测的实施。市交委充分发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征集民意收集民情的作用,及时调查征集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入推进落实重大政策、就业稳岗、扩大有效投资等重点信息公开,按要求开展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主动推送热点政策、及时回复公众政策咨询。此外,进一步强化城市交通行业数据采集,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节假日交通出行预测提示、贵阳市城市交通客运数据报告、贵阳市网约车市场运行监测信息等,提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交委将门户网站技术维护及内容保障服务费用纳入专项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2023年召开贵阳市交通委员会网上信息管理专题会议,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及网站栏目保障进行解读培训,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4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85

行政强制

68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3.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

0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交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解读形式、民众知晓等方面还存在欠缺,针对这些问题我委将重点在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保证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在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上下功夫,继续做好市长信箱办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