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督办督查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市督办督查局   发布时间: 2024-01-22 10:1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2023年度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由贵阳市督办督查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督办督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http://dbdc.guiyang.gov.cn/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督办督查局综合处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邮编:550081,电话:0851-8798803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督办督查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依法、及时、准确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5条。其中,督办督查信息11条、工作动态159条、目标管理信息8条、通知公告6条、党务信息12条等。受理群众来信18件,办结回复18件,办结回复率达100%;向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报送工作信息113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办理公众向市督办督查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依法办结2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专题页面设置的通知》的要求,对照《贵阳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试行)》《贵阳市督办督查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试行)》,切实保障工作规范有序、信息真实合法。健全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各处室提供上报,综合处收集汇总并发布。同时坚持拟稿人、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全年公开信息27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未建设新的政府信息公平平台。市督办督查局官方微信“贵阳督查”公开发布信息451条;“贵阳督办督查”官方微博公开发布信息177条。

(五)监督保障

制定了《贵阳市督办督查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管理办法》对信息公开进行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发布信息均实行“三审三校”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的严肃性、有效性。邀请法律专家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虽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同时,持续加强和新闻媒体的合作,以“融媒+督查”为载体,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