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1-15 17:0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jgswj.guiyang.gov.cn/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地址:贵阳市级行政中心二期D区341,邮编:550081,电话: 0851-8484527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规定,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法规公文3条,政策解读5条,计划规划3条,统计信息1条,政府采购信息13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6条,人事信息5条,行政权力0条,公告公示38条,工作动态452条,年度总结1条,征集调查期数3期,信息公开年报1条,全年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件。2023年“贵阳节约机关”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8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不予公开的信息0件,均依法依规提供了相关解释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了《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四)监督保障工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了完善的保密审查机制。在发布政府信息前,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回顾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升,部分复杂事项的解读不够详尽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计划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完善信息发布流程,确保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传达;

三是增加信息解读能力,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条例》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增强人才培养,进一步强化岗位职责,努力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数据的一致性”通知要求,我局进行了核查,核查后我局未印发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往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是我局制定故将数量计算在内,但实际由办公厅发布的文件,故至今我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应该是0。

特此报告。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