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1-24 15:2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处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SOHO办公区G座1504室,邮编:550081 ,电话:85848845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在贵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队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本网站浏览量为 4781525 人次,发布信息412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2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 358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2695条。解读回应信息发布1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5条;发布了2023年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目录。收到并办结网上留言数量311条。制作新增专栏5个:1)施工图审查 单体审查专栏;2)贵阳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3)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专栏;4)贵阳市2023年“十件实事”专题;5)重要政策举措及实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585件,其中自然人584件,商业企业1件,法律服务机构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7件。申请办结数57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7件。其中予以公开88件;部分公开104件;不予公开53件;无法提供305件;不予处理12件(重复申请);其他处理13件(详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平台建设

1、移动新媒体建设

2023年我局政务微博信息发布量为552条;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量为1393条,订阅数38990人。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比去年增加了17311人,成为了市民了解住建领域相关政策及新闻动态的主要渠道之一。

2、安全防护

2023年我局网站开展安全检测评估4次,发现问题1次, 问题整改1次。

同时建立了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开展了应急演练,明确了网站安全责任人。

(四)政府信息管理。

1、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我局制定了《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制度》、《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试行)》,对于我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开展保密审查。规范网上信息发布流程,严把信息编辑、发布等各个环节,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关口,堵住漏洞、排除隐患。

2、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管理

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处负责登记、初审、分办,承办处室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是否予以公开,并将办理结果报法规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局办公室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并归档。

(五)监督保障。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信息处负责,设处长1人、专职人员2人。信息公开监督电话:8584884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84

1

0

0

0

0

58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8

0

0

0

0

0

8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3

1

0

0

0

0

10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

0

0

0

0

0

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0

0

0

0

0

0

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3

0

0

0

0

0

30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2

0

0

0

0

0

1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2

0

0

0

0

0

12

(七)总计

574

1

0

0

0

0

5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7

0

0

0

0

0

3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民互动,新政策出台前,在网站进行了意见征集(2023年我局征集主题有6条)。同时加大了政策解读及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进一步增加。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在做好网站安全防护的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规开展。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2年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将代政府草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统计数据。经核实,我局部门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截止2023年12月共计2件。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办理件中有12件为其他处理,其中撤销申请3件;政策咨询类7件;非政府信息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