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国家高新区   发布时间: 2024-01-25 15:3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国家高新区”官网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宣传中心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00号高新区管委会;邮编:550008;电话:0851-82237536)。

一、总体情况

贵阳国家高新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部署。坚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报告旨在总结和回顾一年来贵阳国家高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主要情况,以期更好地推动政府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024条,集中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44条,公示公告信息197条。收到门户网站留言10条,回复办结10条,办结率100%。开展网上调查问卷1次,民意征集4次,自行开展政策解读6次。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数量:2023年,贵阳国家高新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共计52件。

2.办理结果:在处理申请的过程中,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5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28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1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3.办理效率:互联网申请受理平台受理的1件申请均在接到公开申请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率达到100%;线下受理的51件申请中,50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办结率达到98%。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贵阳国家高新区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条例》中各项要求,优化完善《贵阳国家高新区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相关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渠道等办事流程。通过高新区官网发布《贵阳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国家高新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3年版)〉〈2023年贵阳国家高新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调整事项目录表〉的通知》(筑高新办发〔2023〕9号),有序推进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四)平台建设。2023年,贵阳国家高新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推进“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新增设“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录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6件。二是在新媒体矩阵建设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质量和准确性。“高新视界-贵阳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2325条,“数据之眼”官方抖音号全年推送短视频431条,“高新视界-贵阳高新区”微博政务号全年共发布信息1721条,“数据之眼GY”官方头条号全年推送信息1211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高度重视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明确责任,确保每项指标都得到有效执行和公开。管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调度,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专员认真分析梳理,层层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召开高新区召开2023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对全区各部门50余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围绕《2023年政务公开实操指南》及《加大信息审核力度 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对政务公开工作发展、指标体系、公开内容、公开要求、公开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6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0

0

0

0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8

0

0

0

0

0

2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1

0

0

0

0

0

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3

15

0

18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贵阳国家高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政务信息的发布仍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完善。针对这些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增强信息互通;二是积极探索新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如利用社交媒体等平台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其他结果”15件,均为原告主动撤诉。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推进“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新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废止26件,现行有效16件(其中1件为本年度制发、15件为往年制发)。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