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4-01-26 17:36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贵阳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贵阳”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guiyang.gov.cn/zwgk/zfxxgks/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一期A区,邮编:550081,电话:0851-8798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创新公开方式,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95份,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贵阳贵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贵阳贵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贵阳贵安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等重大政策文件。二是聚焦政策落地,助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采用图片、文字、H5、语音、动漫、访谈等形式开展多元化多维度深入解读政策文件,推出解读专题,让解读信息可读、可视、可感,促进政策兑现,发布各类政策解读134条、新闻发布会12期、在线访谈23期,政策文件解读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要求,依托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平台进一步加强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131件,严格按要求开展答复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二是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新一轮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梳理,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基础建设,保障安全平稳运行。完成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浏览改造,开设长者版本频道及“数字人”导引服务,让特殊群体享受更贴心的政府信息浏览体验;在2023年数字政府评估暨第二十二届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位列省会城市门户网站第二名。二是引导政务新媒体做优做强,提升政务传播影响力。2023年,主办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84条、订阅量达到13W+,政务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1477条;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构建网端联动的政策信息传播及便民服务新格局,入选清华大学《2023年网上政府优秀创新案例》。三是推动政府信息服务方式向智能化转变,把大模型技术应用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服务中。全面优化提升智能问答服务水平,实现对用户咨询问题“秒回”“准回”“智回”,有力提升政府信息为民便民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对已公开政府信息开展“回头看”,对疑似存在失效、错漏等问题信息及时通报业务部门复核并跟踪整改。二是按要求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公众监督。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的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71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39

1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6

2

0

0

0

0

1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0

2

0

0

0

0

9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7

2

0

0

0

0

1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既往公开信息管理不够规范、各类政务公开平台之间信息发布的协同性还不够强等不足。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一是持续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管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定期维护、及时公开。二是持续提升信息发布平台间的协同性。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布信息的优势,及时准确高效传递权威声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新梳理出7件往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现行有效3件,本年废止4件)。

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贵阳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