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4-01-29 09:2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现公布《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一期A区302室,邮编:550081,电话:0851-87989051)。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充分利用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及英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801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209条,概况类信息公开量41条,政务动态信息公开量77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83条,通过网站总访问量426801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305781个。

二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会商、复核、答复、归档等环节闭环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由办公室安排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同时,完成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全市统一标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4个栏目,进一步优化了浏览体验,使我局政务公开更彻底,网民获取相关信息更便捷。

五是监督保障。以《条例》和《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等制度为工作指导,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和监督,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虽较往年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在栏目更新上不够及时,工作缺乏创新等。下一步,我局将从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大创新力度,加强在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创新,三是加强安全保障力度,避免出现网络安全事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撤销统计本单位代拟而非本单位制发文件21件,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特此报告。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