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1-26 14:1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开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四主四市”工作思路和“八个强”重点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所需所盼,大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细度,持续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有力服务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一)积极深化主动公开

2023年,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5条,其中包含本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3件,政策解读10件,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发布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16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25期;发布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信息7期,涉及抽查产品42类;发布价格投诉举报数据情况16期,消费投诉举报信息16期;发布1批贵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就7项地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25条;发布价格行为提示或提醒告诫书10份,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推动社会共治。本年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各类信息和短视频等1817件。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积极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严守办理时限,按期保质完成各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收到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的信息公开申请33件,均全部依法依规、按期办结。其中予以公开9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7件、不予处理2件、其他处理2件。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安全、规范。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于主动公开类的公文,督促各有关处室、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公开。

(四)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明确分工,指定牵头部门和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建设工作,加强对公开数据准确性、一致性审核把关。定期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巡查检查,建立内容安全预防机制与技术安全预防机制,加强云端监测和防护,巩固网络安全防范能力,有效保障平台阵地安全、平稳运行。

(五)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提升专业化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4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54

行政强制

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1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1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平稳有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网上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少数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度不够。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聚焦市民群众所需所盼,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一是加强网上服务能力建设,聚焦公开透明,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二是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聚焦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三是提升队伍人员的法律专业素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信息公开行政诉讼2件,尚未审结。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