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综保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 2024-02-08 09:2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综合保税区”官网政务公开专栏下载(http://ftz.guiyang.gov.cn/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贵阳综合保税区综保路349号综合服务大楼925室;邮编:550017;电话:0851-8698585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阳综保区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充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力打造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2023年,贵阳综保区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贵州政务服务网贵阳综保区站点等平台共计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441条次,其中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70条,微信公众号“贵阳综保区管委会”发布信息2371条。门户网站收到网民留言4条,回复办结4条,平均办理时间2天,公开答复1条,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贵阳综保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年度内未发生针对贵阳综合保税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站公布了《贵阳综合保税区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 (2023年版)》,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精准组织实施。切实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二是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门户站公布《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综合保税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贵阳综保区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基础建设,完成门户网站无障碍浏览改造,并做好新媒体矩阵建设管理。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完善平台对外公开条目,强化精准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精确性与时效性,多维度推进专栏建设。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贵阳综保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2371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贵阳综保区英文网站作为贵阳市政府英文网站集群子站点,2023年全年运维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常态化检查监督机制,定期对已公开政府信息开展“回头看”,把第三方监测、群众监督作为有效动力,及时修正修改错误信息,真正做到以督促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二是按要求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公众监督。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的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贵阳综合保税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关心和指导下取得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困难。比如,在调度各部门的时效性上、统筹协调的力度上均需加强,未发挥好统筹协调的作用,存在时间滞后性。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持续强化与上级部门、与区内各部门之间的联动,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准确性,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准确高效传递权威声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