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1-31 17:1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查看附件: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枣山路黔灵巷6号,邮编:550003,电话:868153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市人防办通过会议传达、媒介传播、网站公布、公示栏公示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9条(不同渠道公开的信息有部分重复),其中贵阳市人民防空信息网公开269余条,微信公众号公开50条。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动态,人事变动、业务训练、通知公告、计划总结、法规公文、财政信息、权力运行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二)依申请公开

市人防办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5次,全部以自然人身份通过网络进行申请,且全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无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并制定了实施细则在本办网站公开。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拟制公文时,同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同报批。

2.认真推进执行公开。建立完善领导批示、交办件办理制度,对上级安排或经会议决定的重大部署和工作任务,及时落实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并按期报送进展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职责我办于去年在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抽取到7家企业,并按要求对其进行了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开。部门信箱及网民咨询建议落实专人管理,及时收集公众对工作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定期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3.确保管理服务公开。根据2023年人防办权责清单,我办共有行政许可事项5项,行政处罚事项4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7项,共计16项行政权力,所涉及防空地下室项目、质量监督和竣工检查,均严格按权责清单进行执法并公开。截至目前,已办理行政许可类事项共计136件,无行政处罚类案件,并及时将信息公布到门户网站上,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年受理门户网站互动平台咨询件27条、12345平台咨询件85条,均及时妥善回应办结,未发生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贵州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明确各处(中心)职责,压实责任。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督促自查整改,形成长效机制。认真抓好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全年在系统内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邀请专家深入讲解政务信息舆情处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定期对发布信息规范化标准化实施检测,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2023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0

0

0

0

0

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5

0

0

0

0

0

6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5

0

0

0

0

0

6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网站提供的搜索服务方面还有待细化;二是网站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办将按照2024年贵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加强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无。

(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无。

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