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2-18 14:2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gaxq.gov.cn/zfxxgk/zfxxgknb/2023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安新区市民中心B区801室;邮编:550032;电话:0851-8890003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安新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安新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聚焦“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奋斗目标,重点围绕助力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开质量、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一是重点围绕助力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目标,持续做好政策文件、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财政信息、收费信息、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信息、公共服务事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部门全年累计通过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开信息6545条;通过“贵安新区管委会”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203条,“贵安新区管委会”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279条,今日头条“贵安发布”发布信息1008条。二是针对重大行政决策,采取事先公开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同时为方便公众理解,同步配套草案解读材料,对征集到的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示,截至2023年底已开展意见征集调查11期。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贵安新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8件。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办结108件(含上年结转办理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对贵安新区以往制定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在网站标注,方便公众知晓;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做好信息发布前审查及发布后巡查工作,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舆情及涉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信息公开目录”栏目,持续完善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专题页面建设,推动网站各个板块均衡发展;二是利用办事服务大厅搬迁契机,着力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服务专区;三是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常态化监管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继续将政务工作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考核,通过日常巡查加季度通报的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且有序推进;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依申请办理及信息报送规范作进一步培训,有效提升了各部门公开意识及业务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89

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6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871

行政强制

11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27.99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6

2

0

0

0

0

10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5

0

0

0

0

0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5

1

0

0

0

0

3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2

0

0

0

0

0

1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106

2

0

0

0

0

10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1

0

3

11

0

0

1

12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3年,在扎实推进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从全年督导考核来看,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问题;二是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平台,在优化建设方面还有待深入推进;三是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新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抓好整改和落实,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量。一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考核内容,发挥导向作用。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政策文件,提升工作人员管网办网、依申请公开办理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性强、有责任心、懂业务、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切实提高专业化水平。三是对照国务院、省、市各项指标,制定本地区考核方案,持续加强全区政务新媒体监管,层层压实责任,对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四是着力推进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围绕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服务精准方面持续发力,优化完善各项功能,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五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做好新区微信公众号(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微博(贵安新区管委会)日常运营与管理,并每月抽查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政务新媒体,提醒相关单位做好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3年新梳理76件往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现行有效8件,本年废止、失效68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他处理10件为申请人撤销申请;行政复议其他结果1件,申请人申请确认拒不答复行为违法,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并未收悉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驳回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四)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