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观山湖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观山湖区   发布时间: 2024-01-30 14:3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guanshanhu.gov.cn/zwgk/zfxxgk/xxgknb/2023n/202401/t20240130_83650159.html)。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5号,邮编:550081,电话:0851-87988715)。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2023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800余条,其中:区政府门户网站4600余条,政务微信12400余条、政务微博2000余条、信用中国、抖音等渠道4800余条。一是加强政策性文件公开。强化政策性文件征求意见、发布解读、回应关切系统化管理。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各类乡村振兴信息60余条、医疗卫生信息100余条、就业创业110余条、社会保险信息40余条。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解读信息发布30条,通过文字、图解、音频、动漫视频进行多维度解读,同时依托政务新媒体进行宣传。

(二)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12件,予以公开25件、部分公开23件、不予公开19件、无法提供41件、不予处理4件,均已按时办结。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项制度,督促全区各单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推动我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质效。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落实“三审三校”,及时指导、提醒相关单位规范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观山湖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定期对网站更新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保密安全教育。

(四)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为主阵地,坚持PC端和移动端同步发力,做好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等工作。本年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以数据同源为要求,不断加强信息共享同步,确保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数据一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监测水平,及时更新专栏信息,同时加强维护力度,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平台栏目建设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召开网站和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加强对文件指标的解读,并将工作责任进行分解。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专项整治,并通过电话联系、微信工作群等形式,指导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们实时跟进推动,确保逐项推动落实,并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1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327

行政强制

2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9317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9 0 0 0 0 0 10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0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3 0 0 0 0 0 2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0 0 0 0 0 0 1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8 0 0 0 0 0 3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2 0 0 0 0 0 1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2 2 1 8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不够,各单位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法治意识和答复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严格法制审查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需要加强优化,仍存在稿件更新不及时、断更、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审核机制,严抓日常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加强各单位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加大督促指导、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三是持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创新的质量,在解读形式上采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发布更多元化的政策解读文件,提高政策知晓度。四是做好我区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被市政府监测到未更新的单位,进行一对一提醒,将巡查情况做好台账记录,并将相关执行情况纳入年终通报,促进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五是不断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级分类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加强学习培训。对于工作推进扎实有效的,按照规定予以表扬,对于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其他结果”2件,1件为行政复议过程终止;1件为行政复议驳回。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