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清镇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清镇市   发布时间: 2024-02-18 09:1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清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清镇市清州大道数据湖城,邮政编码:551400,联系电话:0851-825146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落实国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力做好和上级下达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不断增强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不断夯实公开基础,促进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乡村振兴、教育、城市建设、财政资金、农业服务、工业信息、助企纾困等公开栏目,分类集中公开我市重点领域公开信息,二是聚焦政策落实,持续创新政策解读方式。以图片、文字、音频、动漫、数字人等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开展多元化解读。2023年,我市全年通过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970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82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169条;政策解读31条。着重便利群众和企业获取各类政府信息,保障和谐社会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要求,我市进一步规范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为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我市主要依托于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书面或当面申请等方式并存,多渠道依法依规对依申请公开件进行受理。2023年,我市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92件。其中281件已办结,9件不予处理,2件为上年结转。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工作。通过严格审核、规范转载、强化巡查等手段把牢信息内容安全关,不断加强我市信息内容规范性,确保内容准确,表述严谨。对所巡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网站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对网站中各个栏目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对栏目功能的优化。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保障发布信息的准确、安全。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网站正常运行。二是政务新媒体方面。2023年,我市微信公众号“清镇市人民政府网”订阅量为23019,全年累计发布信息850条,微博“清镇政务”关注量为3069,全年累计发布信息817条。为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相关需求,切实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公开透明化、便民化、多元化。我市在政务微信公众号导航栏中设有“动态要闻”“政策文件”“掌上政府”三大板块,其中包含了“政策文件”“新闻动态”“市长信箱”等子栏目,可跳转至我市门户网站中相应栏目,切实为我市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更加便利、公开的渠道,此外还向广大群众推送时政新闻、各政府机构和乡镇街道等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完善考核制度。为营造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政务公开良好风气,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情况纳入本市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清镇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主要考核内容,明确指标和分值。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迈步高质量发展。我市聚焦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组织全市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全市各单位业务办理能力和服务质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及时、依申请公开答复依法依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4

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9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61

行政强制

19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58.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6

4

0

0

0

0

29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3

3

0

0

0

0

20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5

0

0

0

0

0

4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1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0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7

4

0

0

0

0

29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组成部门尤其是乡镇街道等基层岗位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不稳定。二是对所发布信息未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三是对于正确的涉政表述不准确。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大培训交流,抓好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压紧压实相关责任,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三是优化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不断找短板、补差距、优服务,大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强化主动公开,紧跟时代步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新梳理出2件往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