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1-13 10:0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为方便公众了解,本报告从六个方面对本机关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编撰,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和监督保障等主要内容。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可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58号,邮编:55008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通过不断强化信息保障和监督制度的落实,使民众信息获取更加便捷顺畅,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更加了解,我局政府透明度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效果更加明显。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共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33条,召开新闻通气会1次、媒体访谈会2场次,在主流媒体发布宣传报道2980篇(条),通过政务新媒体(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抖音)发布信息9392条,让公众更加及时、全面了解交管工作,监督交管工作,促进我市交通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共收到公民、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29件(其中通过在线方式申请22件,通过邮寄方式收到7件),均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对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保密规定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在信息公开中,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合法性审查及“三审三校”,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在本机关门户网站设立有政务公开专栏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规范设置栏目和信息公开目录、非信息公开目录,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清晰,公民查询更加便捷。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力度;通过公开意见箱、公开对外服务电话、全天候值守交通资讯综合服务热线等方式,随时接受群众来电来访和监督,通过互动访谈、信息回复、互动反馈、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对群众提出的829条意见建议进行了回应,对提供的712条交通违法线索进行了认真查处,件件都得到了落实。先后投入政府信息公开经费5万余元,有力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和发布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74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9195

行政强制

562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259.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1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1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0

0

1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8

0

23

30

101

19

0

22

20

61

3

0

0

3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涉及民生的交通组织调整事项,意见征求环节时间较短,群众热情发动不够,存在民众参与度不高的情况。

二是个别政务服务分厅与市政务中心主动沟通不够,对政务中心的最新要求、标准掌握不及时不到位,在落实中有延迟的情况。

三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更好地把握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四是拓宽政府信息覆盖面尚存在不足,特别是与当前群众喜好的信息获取渠道、贵阳市常住人口数相比较,政务新媒体账号200万的覆盖面尚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

一是对涉及民生或对交通参与人影响较大的交通组织调整等事项,应该积极纳入决策预公开范围,在意见征求阶段加大宣传,充分调动民众热情,使意见表达更加广泛,覆盖更加全面,确保出台的决策更具全局性、科学性。

二是加强标准化建设和人员培训。在政务分厅建设中将参照政务中心的服务标准、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确保政务服务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把业务培训和考核贯穿全年工作各个环节,以考促学,不断提高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政务服务、政府信息保障等工作细化考核分类和定期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立行立改,确保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于不宜全部公开的事项,应充分研判分析,对可公开部分及时以“部分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进一步彰显政府透明度建设力度。

五是充分运用交通安全宣传七进、“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等载体和手段,大力推广政务新媒体账号,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信息传播高效、群众乐于使用的优势,扩大政府信息知晓率和宣传面。

六、其他需要编入报告的事项

(一)经梳理,新增2023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其他结果”情况说明:2024年度行政复议案件中,“其他结果”的23件系复议申请人提出撤销复议申请后,各级政府依法下达复议终止决定书结案;2024年未经行政复议直接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其他结果”22件系行政诉讼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后,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撤诉决定。

(三)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