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1-15 15:3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jgswj.guiyang.gov.cn/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地址:贵阳市级行政中心二期D区341,邮编:550081,电话: 0851-8484527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规定,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法规公文2条,政策解读7条,计划规划2条,统计信息1条,政府采购信息27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6条,人事信息2条,行政权力0条,公告公示40条,工作动态468条,年度总结1条,征集调查期数3期,信息公开年报1条,全年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件。2024年“贵阳节约机关”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57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不予公开的信息0件,均依法依规提供了相关解释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了《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四)监督保障工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了完善的保密审查机制。在发布政府信息前,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业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局计划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国家法律和政策及《条例》的学习贯彻,强化岗位职责,努力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建立政府信息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二是强化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好“三审三校”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三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公开法定应该公开的事项,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完整、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特此报告。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