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1-21 16:5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通过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amr.guiyang.gov.cn/)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扣“四主四市”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化主动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深化主动公开

2024年,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7条,其中包含本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5件,政策解读25件,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发布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16期;发布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信息13期,涉及抽查产品42类;发布价格投诉举报数据情况16期,消费投诉举报信息16期;发布1批贵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就24项地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28条;发布价格行为提示或提醒告诫书6份,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推动社会共治。本年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各类信息和短视频等2983件。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4年,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积极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严守办理时限,按期保质完成各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收到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的信息公开申请44件,均全部依法依规、按期办结。其中予以公开8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0件、不予处理11件、其他处理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已办结)。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信息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完善领导批示、交办件办理制度,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安全、规范。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于主动公开类的信息,督促各有关处室、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公开。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指定牵头部门和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建设工作,加强对公开数据准确性、一致性审核把关。二是引导政务新媒体做优做强,提升政务传播影响力。2024年,我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36条、订阅量达到78W+,政务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799条;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构建网端联动的政策信息传播及便民服务新格局。

(五)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巡查检查,对疑似存在失效、错漏等问题信息及时通报业务部门复核并及时整改。二是接受公众监督,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8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92

行政强制

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1

0

0

0

0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0

0

0

0

0

0

1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4

0

0

0

0

0

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1

1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1

1

0

6

0

0

2

0

2

0

0

1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平稳有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处理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一是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处理能力和水平建设;二是提升我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按时准确更新信息;三是加大我局政策解读力度,不断提升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其它结果(驳回申请人请求)1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其它结果(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件,复议后起诉其它结果(驳回原告的起诉)1件。

2024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