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1-24 16:4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yjj.gu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7号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A区635,邮编:550081,电话:0851—8798901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政策和措施,积极回应市民信息公开申请,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84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政务动态信息68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59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4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回复申请人。2024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7件,其中,6件为网络申请,1件为邮寄申请,已全部依法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通过“三审三校”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形成“提前策划、有序发布、配套解读、集中宣传”模式,加强应急管理重要规划、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三是对应当宣传、回应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完成局门户网站栏目建设与维护、内容更新、网站季度考核等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栏目建设、内容更新保障等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我局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1

0

1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1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1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1

0

1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0

0

5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出台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多元化有待加强,门户网站的政策内容精准推送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综合采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开展解读,切实增强解读效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咨询问答平台建设,实现政策精准推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