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5-01-25 11:46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7号31楼,邮编:550008,电话:0851-879873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已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中进行及时公开(以下数据均为2024年全年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市卫健局门户网站主动信息公开,其中工作动态89条,通知公告142条,党务公开40条,健康贵阳92条,市计生协8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2条,建议提案信息10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41条,上级文件3条,部门文件3条,文字、动漫、图片政策解读共6条;机构职能、组织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在贵阳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8条,其中自然人申请17条,商业、企业申请1条,在时限内完成了公开,答复满意度100%,其中4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规范网站信息审查发布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将政府信息工作任务分解到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明确各单位和部门报送政府信息的要点、方法、程序,局综合处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在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开,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结合卫健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了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和流程,明确了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四)平台建设。2024年,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新闻舆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采取“1+7”的模式(头条+7条配稿),每周1期每月在“健康筑城”微信平台整合推送4期微信图文消息。与贵阳网、贵阳交广台合作,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深入推进贵阳市卫生健康融媒体中心传播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由政务信息领导小组统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局综合处为牵头处室,承办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9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6.8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1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1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1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各项政务公开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的渠道不足,二是个别网站栏目信息发布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改进加强网站信息的实用性、易用性,加强网站信息检查,及时做好栏目信息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性、时效性,并继续丰富和优化官方网站,加强官方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和运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中其他结果2件,分别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驳回申请人的复议请求1件。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