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国家高新区   发布时间: 2025-02-11 16:5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国家高新区”官网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宣传中心)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00号高新区管委会;邮编:550008;电话:0851-8223753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贵阳国家高新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并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是通过“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93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264条,包括规范性文件4条、政协提案答复3条、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39条等信息。二是收到门户网站留言3条,回复办结3条,办结率100%三是开展网上调查问卷2次,民意征集17次,自行开展政策解读11次。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情况:贵阳国家高新区全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网络申请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2.办理情况: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依法依规作出答复,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贵阳国家高新区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2024年修订)》,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格式统一,避免出现信息错误、泄密等问题。三是发布《贵阳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贵阳国家高新区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调整事项目录〈贵阳国家高新区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筑高新办发〔20248号),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修订

(四)平台建设。

一是对政府网站进行升级改造,优化页面布局,完善功能模块,提高网站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定期更新信息,在无障碍游览的基础上推出关怀版,方便老年群体进行游览,进一步提升网站的可读性和实用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提高信息发布质量高新视界-贵阳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2273条,“高新视界-贵阳高新区”微博政务号全年共发布信息2232条,“数据之眼”官方抖音号全年推送短视频263条,“数据之眼GY”官方头条号全年推送信息1264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展开持续性监管。定期对已公开政府信息开展“回头看”,确保信息表述精准、内容无误,避免出现误导公众的情况。二是按时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详实,涵盖了一年来信息公开的各类数据、主要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4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是部分信息未能在生成或获取后的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开,存在一定的延迟,导致公众获取信息的时效性受限。例如在一些政策文件发布后,相关解读材料未能及时跟上,影响了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应用。下一步将加强内部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在生成后能够迅速流转至公开环节,及时向公众发布。对于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要求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保障政策解读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二是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其他结果”1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附件下载:贵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