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25-02-05 14: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18号,邮编:550025,电话:0851-83843825)。

一、总体情况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部署。坚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以期更好地推动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中的机构概况等进行了更新,新增“政策文件-修改废止”相关栏目,发布往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新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工作动态、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文件、财政信息等政府信息共计3101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185条,微博公众号共计发布5111条,全年无重大舆情事故。在“贵州政务服务网·贵阳经开区站点”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共718项。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规定,建立《经开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统计台账》,对依申请公开受理、分办、复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024年累计接收依申请公开316件,其中予以公开70件,部分公开3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15件,三类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1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7件,行政执法案卷不予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15件,补正后内容仍不明确的申请事项22件,重复申请不予处理1件,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1件,其他情形处理72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6件,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答复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2024年,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充分结合实际工作,严格落实《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各工作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后方可公布。同时,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发布的指导和监督,持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优化政府信息管理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不断优化平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使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取所需信息。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信息发布,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按照“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市政府第三方评测考核发现的问题,制定负面清单,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责任、整改提升,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部门及时通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7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0.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7

19

0

0

0

0

3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5

15

0

0

0

0

7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5

0

0

0

0

0

15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1

4

0

0

0

0

1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2

0

0

0

0

0

2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0

0

0

0

0

0

7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91

19

0

0

0

0

3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0

0

4

2

0

0

2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经开区虽然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部分信息的更新速度未能完全满足公众的需求。二是信息分类准确性和完整性仍需加强。针对这些问题,经开区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确保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二是优化信息分类体系,细化信息分类标准,提高信息检索的准确性和效率,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的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报告第二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梳理,新增往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17件。本年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2024年度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总计5件。

(二)第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480.64万元,包含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不动产登记费、其他缴入国库的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三项收费组成。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三)本报告第三部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其他处理-其他类目”涉及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申请人主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