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南明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南明区
来源: 南明区   发布时间: 2025-02-17 16:0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南明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所列数据统计范围为南明区政府范围内信息公开数据。报告电子版可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nanming.gov.cn/zwgk/zfxxgk/zfxxgknb/2024n/202502/t20250217_86903774.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箭道街52号,邮编:550002,电话:0851-8581681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明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方面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依托南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重点围绕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涉企政策等企业群众关切,深化细化公开内容。2024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02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2035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共163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共1037条。制作《南明区人民政府公报》6期。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督促各乡(办),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会商、复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4年,全年各级机关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1件、上年结转1件,共计282件,已办结27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全年各级机关办理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34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在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上,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发布不出问题,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制发程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及时公开向社会公布。2024年,南明区人民政府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1件,现行有效件数1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及时更新栏目及内容,新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贵州在行动”专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建设,动态更新政策文件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等。二是指导各乡(办)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管理维护,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三是对全区政府系统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注销11个账号,保留26个账号,保证政务新媒体平台高质量发展。

(五)监督保障。2024,区政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管工作,坚持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避免出现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办事服务不实用等问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督促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单位限期整改,做好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34

行政强制

190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56.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0

1

0

0

0

0

2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2

0

0

0

0

0

9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0

0

0

0

0

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2

0

0

0

0

0

1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0

0

0

0

0

0

1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1

0

0

0

0

0

1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8

0

0

0

0

0

18

2.重复申请

9

0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7

1

0

0

0

0

27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1

1

12

10

34

1

0

1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知识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还需进一步规范,仍存在回应不全面不准确。三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用性还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区政务公开工作将在以下方面继续努力。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深化细化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会商机制,强化部门内部的沟通衔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沟通对接,提升答复的准确性。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更加注重对政策的实质性解读,制作更多“接地气”的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针对往年制发文件中,梳理出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中“其他结果”12件:终止2件、驳回2件、受理前撤回及到期未补证8件;政府信息公开未经复议直接起诉中“其他结果”1件:裁定其他法院1件。

(三)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