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乌当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乌当区   发布时间: 2025-02-11 10:3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 下简称《条例》)、《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乌当区航天路7号,邮政编码:550018,联系电话:0851-86402295)。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乌当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深刻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职责定位,勇于探索创新,大力优化政务公开机制,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持续打造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优化主动公开机制,推进政府信息规范高效公开。全年通过“乌当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099条,“乌当区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79条,微博发布964条。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集中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49条,主动公开政策文件7条,人事任免文件35件,发布政府会议18期;发布政策解读13条,其中音视频、图文等多元化解读6条;公开建议提案答复结果10件,编辑出版政府公报6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条例》规定,明确适用行政复议前置的8类情形,规范运用依申请公开答复类型,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合规。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流转、部门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积极做好沟通解释,有效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共接收处理依申请公开64件,上年结转2件,已办结6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应对行政复议12件、行政诉讼1件。申请主要涉及土地征收、住房保障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健全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公开属性审查 26件、发布审查44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不断规范优化以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微信、微博等群众常用社交媒体平台为灵活补充的政府信息公开矩阵管理。对全区57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梳理排查,同意对19家单位申报的21个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关停,现存已备案政务新媒体账号36个,切实保障官方账号的公信力提升及权威性建设。二是对门户网站版面进行了全面升级优化,此次改版升级完成了对栏目的全面梳理与优化工作,通过重新规划页面布局、分类整合栏目信息、办事服务入口集成展示等优化提升,网站栏目更加合理和直观,界面更加简洁美观,导航更加清晰,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体验感。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和主办政务新媒体内容巡查、日常监测,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二是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公众监督。本年度未发生需责任追究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9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22

行政强制

8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20.03189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

5

0

0

0

0

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2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1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2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6

5

0

0

0

0

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8

2

12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 2024年工作中存在的政策发布流程规范性有待提高、 对基层单位指导不足等问题,主要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优化调整公文公开属性及发布审查程序,细化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内容,建立信息公开规定协调性审核机制,加强对政策解读质量的审核把关。二是多策并举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对本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逐条分解,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总结提炼解读规则,为行政机关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提供规则指引;主动对接重点政策的起草单位,上门提供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提高重点领域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水平。针对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辅导,提升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中8项其他结果分别为:申请人未补正材料视为放弃申请1(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7件(区自然资源局2件,区住建局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