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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三项住房公积金使用限制条件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4-23 11:0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研究,决定取消三项住房公积金使用限制条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异地贷款的户籍地限制。外地缴存职工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户籍地限制。

二、取消二手房贷款房龄限制。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取消所购二手房房龄不得超过25年的限制。

三、取消线上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的限制。

本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咨询电话:0851-12345

附:关于取消三项住房公积金使用限制条件的政策解答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关于取消三项住房公积金使用限制条件的政策解答

一、问:外地缴存职工如何界定?

答:外地缴存职工是指在贵阳贵安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问:外地缴存职工申请使用贵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答:1.到缴存地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持《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问:取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限制后,贷款年限有什么要求?

答:2023年5月1日起,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不得超过所购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同时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四、问:取消线上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的限制后,能为缴存职工带来哪些便利?

答:在原有离职提取、退休提取不受金额限制的基础上,缴存职工因偿还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等符合提取条件的,均可通过线上办理,不再受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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