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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参评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06 17:1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省民宗委《省民宗委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了综合评定,拟推荐南明区、花溪区等4个地区参评2023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荐贵阳农商银行、清镇市农业农村局、观山湖区第一高级中学等6个单位参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现将拟推荐参评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若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贵阳市民宗委政策法规处反映。

联系电话:87989470

联 系 人:朱烨

电子邮箱:2946303930@qq.com

2023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参评对象公示名单,示范区4个:南明区、花溪区、观山湖区金华镇、乌当区偏坡布依乡。示范单位6个:贵阳农商银行、清镇市农业农村局、观山湖区第一高级中学、乌当区委统战部、息烽集中营革命纪念馆、修文县六屯镇大木村。

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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