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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13 09:56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更好的做好建设项目规划竣工核实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我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将原涉及规划竣工核实不符合竣工规划核实条件时使用的《不予许可决定书》调整为《不予规划核实决定书》,现正式启用。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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