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23 18:3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精神,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24〕3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相关工作的通知》(黔财监督函〔2024〕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高新区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实际,拟对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10月中旬结束。
二、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本次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检查。重点关注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规定,包括单位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预算管理情况(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预算绩效)是否符合要求,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部门内部监督及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等。
三、实行举报制度
依法接受监督,鼓励社会广大群众对该部门涉及各种财经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联系电话:0851-84701756,受理举报单位: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审计处。
高新区财政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