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6 16:1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贵州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方案》要求,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8651.04公顷,共计511个图斑,我县所有乡(镇、街道)均有涉及。
二、严禁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加强抚育管理,采取鱼鳞坑、水平阶等整地方式和蓄水、引水、排水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禁止毁林、毁草开垦。
特此公告。
附件: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