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岩溶洞穴污染线索有奖举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3 17:0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严厉打击岩溶洞穴环境污染突出违法行为,根据《贵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现面向社会有奖征集突出问题线索,经查实将进行奖励。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0851-85988295;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二)网络举报:邮箱地址:ssthjjzdxfk@guiyang.gov.cn。
(三)来信举报:贵阳市南明区青云路275号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楼314室(邮政编码:550002)。
(四)来访举报:贵阳市南明区青云路275号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楼318信访接待室。
(五)二维码举报: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举报。

三、举报情形
向岩溶洞穴违法排放生活污水、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畜禽养殖废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废水、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情形。
四、兑现方式
举报线索经查实,将由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贵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根据举报人意愿通过现金、电话费充值、微信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兑现。若举报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举报人更换联系方式等导致无法联系,或举报人不提供合理兑现方式、选择的兑现方式无法兑现,视为举报人放弃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举报线索应客观真实,明确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等信息,鼓励提供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三)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同一线索联名举报的,作为一个主体进行奖励、内部协商分配;同一线索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以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不累计奖励。
(四)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