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14 12: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2019年,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战略,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深化依法行政实践,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市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对依法行政的领导。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依法行政中的重大问题均及时向市委报告,政府立法计划和政府规章草案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之前都要向市委进行汇报。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多次在市政府常务会上听取审议地方立法、市级城市管理权限下放、优化“放管服”等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对涉及依法行政的19个议题进行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二是加强统筹谋划。2019年4月22日,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对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出台《贵阳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八大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同时,认真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我市申报的“大数据地方立法”项目已经入围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估,2019年12月接受了中央依法治国办评估专家组的实地评估,并于2020年1月在北京参加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专家评审会。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贵阳市2019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制发《贵阳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的“指挥棒”作用。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建立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台账,将督察结果作为对各地各部门政绩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和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工作,督促涉及的相关区(市、县)和有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二、持续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围绕打造政务服务最优城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要求,继续清理、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并纳入权力清单。尽量做到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能取消的尽量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对涉及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逐一进行清理,下放各区(市、县)实施。制定《贵阳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贵阳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等,全力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实现审批时间压缩一半、由最长300多个工作日压缩到80个工作日之内的目标。同时,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证照分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二是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印发《关于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制定工作的通知》《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对照省下发的权责清单模板,调整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经合法性审查,通过行政权力3887项,较2018年减少128项。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将151项清单信息向社会公开。三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行“多评合一、联合评审”试点和“先建后验”管理模式试点,制定《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深入推广我市试点阶段首批推行的20个工程建设领域告知承诺制改革事项,继续探索扩大工程建设领域告知承诺制改革范围。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修订完善《贵阳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对9类政府定价目录进行动态管理。四是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开展“多证合一”改革,将34项审批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畴。实行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制度”,进一步简化管理流程,提供快捷登记服务。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面审查政府及直属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424件,清理现行存量政策措施293件。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抽取检查对象14454户,随机选派执法人员11630人次,公示企业检查结果11390户,于2019年11月底完成检查结果公示。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灰中介”“黑中介”,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认真整改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督察组反馈问题,妥善处置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与贵州微学教育公司“校企合作”向学生乱收费等问题。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将56980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5014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18617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上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4521条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全社会进行公示。五是优化公共服务。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41个市级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900余项,基本实现了部门集中、事项集中和网上集中。全力推进“一网通办”,88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22%,其中89个事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消我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无法律法规依据设定的证明事项60项。认真做好依申请类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关联工作,在2019年全省政务服务半年工作会上,我市依申请类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关联率在全省各市州中排名第一。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定制政务服务窗口,全面推广“集成套餐”服务。借助邮政、速递、物流渠道,按照“结果送达政府买单”方式,实现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可享“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发《贵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指定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权利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相关制度,大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任务落实。同时,持续加大工业聚集区、畜禽养殖业、小散企业、建设项目等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守护多彩贵州·严打环境犯罪”2018-2020年执法专项行动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五场战役。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561人次、检查企业4287家次,下达执法文书479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3件,处罚金额1343万余元,查封扣押1件、限产停产1件、移送行政拘留9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件。
三、强化立法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注重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充分用好立法权,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一是科学制定政府立法计划。通过调研论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精心筛选改革发展、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制定2019年市政府立法计划。二是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印发《贵阳市政府立法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实施意见》《贵阳市政府立法协商论证咨询办法》等系列政府立法配套制度,完善有关部门参加,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程序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是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按照轻重缓急,分批做好机构改革等涉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修改、废止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改地方性法规40件、废止5件;清理政府规章150件,修改91件、废止34件。通过清理,从立法层面消除了制约改革发展的制度障碍。四是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对我市涉及生态环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专项清理。对涉及的6件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建议,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修改规章9件、废止规章6件,修改、废止决定已公布实施。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急救需求,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贵阳市医疗急救条例(草案)》。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修改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相关制度,严格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报备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并对涉法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着力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全力防控法律风险。一是推动行政决策制度化。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改完善《贵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试行)》《贵阳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办法》《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制度化水平。二是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建立贵阳市重大决策专家库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重大行政决策均广泛征求公众、专家意见,相关部门要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三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防范法律风险中的积极作用,决策草案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前,相关部门的合法性审查,均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出法律意见;市政府把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截至目前,市政府法律顾问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共计104件,参加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题会、咨询会、评审会等共计30次。
五、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执法管理规范化水平。一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城管、住建、规划等领域行政执法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有效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二是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推进《贵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贵阳市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贵阳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落实。运用“云上贵州”平台,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大数据技术,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信息收集、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执行《贵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年度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城市管理公众参与“百姓拍”APP平台,建立完善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强化督促检查考核,有效防止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腐败现象。截至目前,贵阳“百姓拍” APP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累计下载量达31294次,群众参与城市管理举报案件总量达584148件。 四是着力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和考核指标制度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级调整、交流轮岗、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截至目前,审核新增行政执法证878个、注销行政执法证2418个。
六、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紧紧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个核心,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行使。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制定《贵阳市行政审批基本流程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调整制定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动态调整。制定《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二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定期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制定《贵阳市行政机关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完善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制度。截至目前,依法执行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件。三是加强内部监督。通过拟制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职责要点和底线清单,拟制各行政执法权力部门权责清单、流程图、办事指南等,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深入推进我市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运行管理,顺利完成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深入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市审计局专门成立法规与整改督查处,负责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查工作。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发《贵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贵阳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认真执行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依法及时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目前,市政府办公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4件,依法按时答复90件,正在处置4件。
七、完善化解机制,提高政府化解矛盾能力
注重加快形成化解矛盾纠纷整体合力,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截至目前,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4件,依法受理46件,不予受理17件,通过告知等方式作其它处理的21件;较去年同期,全市行政复议受案数同比下降10.60%,受理数同比下降41%。二是切实履行应诉职责。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建立行政应诉败诉分析通报和自查整改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出庭应诉、参加法庭调查,出庭应诉率为100%。截至目前,共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229件,收到各级法院判决、裁定194件,驳回190件,准予撤诉3件,被省高院二审责令重作1件;败诉率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88.61%(2018年全市败诉79件、2019年全市败诉9件)。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坚持在法治框架下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加大涉访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探索成立云岩、南明、观山湖三个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有针对性地依法处理民商事案件。与省司法厅建立贵阳市应对重大案(事)件律师服务沟通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重大案(事)件,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八、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切实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法治教育学习培训活动,将法治教育培训作为市委党校主体班培训重要内容,列入《贵阳市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贵阳市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2019年在市委党校举办主体班8期,培训县级干部、青年干部、乡镇(社区)领导干部398人。举办“贵阳市2019年领导干部对外开放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贵阳市2019年执法骨干对外开放法律知识培训班”等,培训干部100余人。开展“把握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做好依法行政决策”等专题讲座。组织全市630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省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运用“贵阳干部在线”“法宣在线”“学习强国”“两学一做”等平台,积极为干部学习创造条件,鼓励干部自主化个性化经常化学习。二是加强法治能力考查测试。严格执行《贵阳市人民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截至目前,2019年“一府一委两院”新任命领导干部70余人,均参加任前法律考试,进行宪法宣誓。同时,探索推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制定《贵阳市县级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情况纳入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全市县级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2019年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短板需要补齐。主要表现在:一是统筹协调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还不平衡。二是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些领域法规制度的执行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让人民生活得更美好的目标,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实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为我市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夯实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