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关于拟推荐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14 10:4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和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模范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好中选优原则,经市、县初选,拟推荐修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候选对象。为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候选对象予以公示。
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拟推荐对象:
1.修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20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中共修文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传真):0851—82353477。
举报地址:修文县龙场驿南路大龙财富中心7楼702室。
中共修文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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