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教育局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事项通告
发布日期:2024-07-09 16:3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了开展组织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贷款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10月10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开发银行通知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办理地点:息烽县政务服务中心(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虎城大道北段7号鸿森龙城三楼)办理
二、贷款对象
国家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免费教育和成人教育类学生除外)。
三、贷款条件
(一)借款学生应满足的条件
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息烽县
学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满足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者继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户籍:学生本人户籍与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息烽县
其他: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额度及用途
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贷款用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以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该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申贷额度。
其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贷款所需资料
(一)首贷申请资料清单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4.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还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已经通过高中预申请学生不需要)。
重要提示:若《学生证》原件丢失,可提供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或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续贷申请资料清单
为了让群众少跑路,续贷原则上通过远程办理,无需到现场,如一定要到现场办理的,持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即可。
重要提示:续贷时,如要更换共同借款人,需借款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续贷手续。若学生在线系统登录密码忘记,可根据系统提示找回,也可拨打95593呼叫中心或0851-85194001县资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密码重置。建议续贷的学生采用网上续贷的方式办理续贷手续。
六、咨询电话
国开行咨询电话:95593
支付宝后台电话:95188
交通银行咨询电话:95559
息烽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851—85194001
息烽县教育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