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各区、市、县和开发区1月环境空气质量
发布日期:2025-02-13 14:1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等,贵阳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完成各区、市、县和开发区1月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考核,并于2月13日对外通报考核排名情况。
根据考核,1月,各区、市、县和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80.6%---100%之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3.2---4.27之间,PM2.5平均浓度在每立方米34---54微克之间。
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1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排序(数据越低质量越好)分别为观山湖区、乌当区、贵阳高新区、贵阳综保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清镇市、开阳县、白云区、花溪区、云岩区、南明区、修文县、贵阳经开区、息烽县。
1月,PM2.5平均浓度由低到高排序(数据越低质量越好)分别为观山湖区,贵阳高新区和贵阳综保区并列,乌当区和清镇市并列,花溪区,云岩区,南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开阳县,贵阳经开区,白云区和修文县并列,息烽县。
另外根据全市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显示,1月,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40微克,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