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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规范基本殡葬服务收费

发布日期:2024-05-14 09:0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近日,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阳市民政局、贵阳市财政局、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试行)》,进一步加强殡葬基本服务收费管理,完善收费政策措施,满足群众基本治丧需求,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兜底保障。

《通知》重新核定了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普通悼念厅(灵堂)租赁收费标准,一律执行政府指导价。其中,人工抬运、遗体接运、遗体单间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一年)等基础服务,根据贵阳市惠民殡葬政策,对贵阳市户籍和持有贵阳市辖区有效居住证的亡故居民实施费用减免(由财政部门补贴1250元);160平方米以下普通悼念厅(灵堂)租赁收费标准分三种类型,惠民灵堂(98平方米以下)收费标准为160元/天·间,小灵堂(98至130平方米)收费标准为500元/天·间,中灵堂(130至160平方米)收费标准为700元/天·间。

该收费标准适用于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下辖五个分中心(乌当景云山、花溪清云山、修文祺云山、开阳祥云山和息烽庆云山)。

通知指出,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在执行中应注重考虑中低收入群众的承受能力,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收费标准合理下浮,幅度不限。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退役军人,凭身份证件及有效证件,在通知规定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享受半价优惠。

通知要求,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开展殡葬基本服务业务应与服务对象签订书面协议,内容包括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付款方式和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不得违反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丧属对合法殡葬服务方式的选择。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部门、优惠政策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制作更新收费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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