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更好落地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10-10 15:04:3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答复文号:筑府议复〔2024〕34号 | 类别:A |
人大代表:赵欢 | 届次: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
标题:关于推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更好落地的建议 | 编号:90 |
主办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会办单位: |
摘要内容: 建议内容: 2023年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近十年来,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改善公共服务、拉动有效投资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指导意见》从准确把握新机制的总体要求、规范推进建设实施、切实加强运营监管、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等方面,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作了系统规范,确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阳光运行。为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指导意见》明确,将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同时,新机制将特许经营期限延长至4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项目还可以适当延长,允许在项目建设期依法依规接受政府投资支持,明确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积极创新等获得的额外收益主要归特许经营者所有,提升民间资本参与使用者付费项目的积极性,并配套制定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 新机制的落地实施需要各方面共同推动,形成合力。因此,建议:市发改部门进一步制定特许经营配套文件,营造良好制度环境,以及特许经营模式推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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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 赵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更好落地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工作的关心。收到建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此建议列为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的领衔督办件。现将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政策文件。及时将文件转发各区(市、县、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组织区(市、县、开发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组织开展PPP新机制业务知识培训,准确掌握国家政策和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二)对存量项目进行清理。按照文件要求,我市发改、财政等部门对2023年2月前已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续建和已运营的存量PPP项目进行了清理,共清理PPP存量项目156个。 (三)扎实推进项目整改。市发改、财政等部门对全市2023年2月以来开展招标采购工作的所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形成清理整改清单,共涉及项目22个,目前正按照有关要求推进整改。 (四)精准谋划储备项目。围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版)》,结合对2023年2月以前实施项目清理整改情况,对全市拟实施项目进行梳理摸排,共梳理出2024年拟按新机制实施的项目(含整改后继续实施项目)26个,同步启动特许经营方案大纲编写工作。 (五)规范项目信息填报。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于2024年4月10日正式上线,各区(市、县、开发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已组织实施机构、特许经营者等做好信息填报工作,确保新PPP项目信息填报及时、完整、准确。2024年上半年,共录入系统项目7个。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打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和PPP新机制组合拳。按照国家既有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的财政支持渠道,文件中预留了允许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资金的弹性空间,政府可在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在建设期给予投资支持,但项目运营期间,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为此,我市将聚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除国办发〔2023〕47号文件规定禁止建设类项目外,根据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要求,加大PPP项目谋划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二)全面清理特许经营权推进PPP新机制落地落实。全面清理政府事权范围内的特许经营项目,依法依规明确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加大PPP新机制宣传力度,充分让社会资本方和咨询机构全面准确理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内涵,吸引民营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推动新机制落地实施。按照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不低于35%,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属性较强且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项目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三种模式,聚焦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以目前梳理2023年以来需整改和拟公开推介的项目清单为基础,精选相对成熟的特许经营项目指导实施机构编制完善特许经营方案、合法合规选择特许经营者,推动新机制落地实施,打通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通道。 (三)创新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式。推动包含地方政府专项债的综合开发项目与PPP新机制融合,将专项债项目作为政府对项目的部分投资,专项债项目对应的专项收入按照规定独立进行管理,投资人的投资回报基数不包含政府以专项债方式投入的部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特许经营者通过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等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收益,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更好实施。 (四)加强项目储备,提高信息透明度。聚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版)》,加强PPP项目的储备和筛选工作,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稳定的项目,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用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建设内容、特许经营中标结果、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标准、运营考核结果等非涉密信息,让民营企业能够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政策变化和市场机会,增加透明度,提高民营企业的参与意愿。 衷心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工作。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孙正利;电话:87989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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