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苗族服饰
发布日期:2021-10-19 15:5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苗族服饰于2009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属民俗类,包含修文县龙场镇平地苗族服饰制作工艺、修文县六桶黄金苗族服饰制作工艺。
修文县龙场镇平地青苗自清代迁入此地就一直居住在此。多年保持不与外族通婚,只与周边同支系通婚的传统,较完整的 保存了民族语言、生活、文化、风俗及服饰,苗文化具有很高的民族真实性、完整性。其完整的服饰文化中,制作工艺主要采用挑花工艺,该工艺主要以数纱绣技艺为主、绞绣为辅,是黔中地区苗族特有的刺绣方式。当地苗家妇女在制作服饰时,以当地麻为原料,捻成麻线,用柴木灰煮沸漂白,用缸青染的方法将麻线染成青色,再纺织成麻布,按照布的经纬线进行刺绣,先用线色挑出轮廓,再根据图案用单脚杆、双脚杆、梭纱绣、背针绣、半插半绣的针法进行绣制,挑花的手法有正向挑花正面看、正面挑花反面看、反面挑花正面看等几种,挑花时,要细数针纱,针针压线,做工十分讲究。通过挑花制作成的服装有妇女所穿的“环衣”、“狗钻裆”,即人类早期的“贯首衣”,它的穿戴方式是由头上向下套,这种衣服无袖,衣服一边开叉,在手臂处穿臂套;其他服装还有:格膀、绑腿、背扇、鞋、飘带、围腰、腰带、丝帕、百褶裙、臂套。
修文县六桶黄金村红花苗于清代吴三桂平定黔中地区时由广西迁徙,经过多次变迁,定居在此。他们重视民族风俗习惯,只以同族人开亲,完整的保存了花苗的语言、生产、生活、风俗和文化形态。花苗妇女用人工种植的火麻提取麻,用麻纺成纱,上织布机织成布;用黄蜡在织成的布上绘制图案,制成普通蜡染或彩色蜡染;在绣床上用麻和染色的羊毛编织成花带,在织成的土布上用各色彩线织成具有苗花服饰特色的几何形图案;最后将蜡染、编织的彩带、绣片缝制成一套完整、美丽的花苗女性服装。一套服装上融合了多种服装装饰工艺,蜡染(篮靛蜡染和彩色蜡染同时并存)、编结、刺绣。使服饰呈现出多种文化的一种融合,同时加入羊毛进行编结,又体现了当地物产的特色。几何形的图案是其文化符号的特点。在其服饰文化中少有其他苗文化常见的象形图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