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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5-11 09:55: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阳市品茗业示范点评定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办法》具体内容,现就管理办法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推动贵阳市品茗业发展工作,原市旅发委发布有《贵阳市旅游景区品茗业示范点评定及扶持管理办法(试行)》,原市文广局发布有《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评定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机构改革后,为进一步打造“多彩贵州·黔茶飘香”文化品牌,规范茶馆行业经营管理,培育一批文化内涵丰富、服务质量优良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知名茶馆和品茗业示范点,促进贵阳市品茗业快速健康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原有的两个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形成《贵阳市品茗业示范点评定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以满足新形势下的实际工作开展需要。
二、政策依据
本次修订主要政策依据有两个文件,一个是《贵阳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筑府发〔2013〕47号),另一个是《贵阳市促进品茗业发展实施方案》(筑府办函〔2015〕22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申报主体、申报材料、申报及评定程序、评定机构及人员组成、扶持政策、其他事项、附则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申报主体,主要是将原来两套办法分别涉及的“茶馆”和“品茗企业”合并列入申报主体范围。对申报企业明确了经营时间1年以上,经营业态以品茗消费为主等要求。
第二部分为申报材料,主要是对申报企业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在内容范围、区(市、县)推荐意见等方面明确了要求,重点通过申报企业提供的投资、收入、从业人员等相关情况确保有效反映企业经营情况。
第三部分为申报及评定程序,主要是对申报、初审、评审、公示、挂牌5个环节程序进行了说明。明确了企业自主申报,区(市、县)文化旅游部门初审推荐,市品茗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评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及最终审定授牌的流程顺序及工作要求。
第四部分为评定机构及人员组成,主要是对涉及评定工作的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组、评审监督组的人员构成和职责进行了说明。明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领导小组统筹下,由专家评审打分,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监督组监督,协调落实评定工作的职责要求,同时规定了相关人员回避制度。
第五部分为扶持政策,主要是明确以“五星级”为最高标准的5个评定划分等级,并按等级分别给予50万至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补助。对同时获得相关扶持奖励的情况,明确补助差额或不重复补助。明确了当年或跨年兑现补助的兑现时间。
第六部分为其他事项,主要是为鼓励企业持续升级发展,明确了较低等级可通过升级改造,申报更高等级的晋级制度。并对复检等相关工作明确了要求。
第七部分为附则,主要是按相关规定明确了有效期、解释主体等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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