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解读回应政策解读权威解读

《贵阳贵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20 13:30: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统一、规范贵阳贵安行政机关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以下简称权责事项)管理,促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与行政权力及时、全面衔接,保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规定,结合贵阳贵安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制定的必要性

《贵阳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于2018年印发,现有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权责清单管理工作,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权责清单管理工作需要,需对其进行修订。

三、主要内容

《办法(修订)》共七章36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明确权责清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遵循总则、分类、要素及调整方式。

第二章“责任及分工”。主要是明确各部门的责任,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权责清单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权力实施单位有义务制定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有义务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权责清单日常管理,确保权责清单运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第三章“动态调整”。主要是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明确动态调整发起主体、审核主体等。对动态调整的情形作了规定,动态调整主要适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国务院和上级政府决定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这些权力事项的调整国家、省已作出决定,我市只需要及时调整即可,无需政府再审查决定。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建立后,对国家、省决定变更的事项,我市可在权责清单中及时变更,具有快速性、适时性。

第四章“集中调整”。主要明确权责清单集中调整的适用情形。集中调整主要适用于除动态调整外的情形,由于在调整时需要由政府统一审定后变更原决定,因此,这类事项的变更统一由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决定。“集中调整”每年定期开展一次,调整前需经合法性审核。

第五章“公布”。根据《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等规定,权责清单编制或集中调整完成后,需对外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本章主要是对公布方式、公布渠道等进行规范。

第六章“监督”。主要是规定了行政权力行使报告机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实际运行的监督管理。同时,针对权责清单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明确了具体惩戒措施,树立权责清单权威。

第七章“附则”。主要是对垂直管理部门的调整和公布进行了规范;对与权责清单关联度强的清单事项联调进行了要求;明确了纳入权责清单管理的其他部门、贵安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街道办事处参照本办法执行;并明确了本办法的施行时间。

四、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

一是在《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明确了贵安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街道办事处参照本办法执行,为其编制、调整和公布权责清单提供了依据。

二是对与权责清单关联度强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网贵阳站点的办事指南等联调进行了明确,充分保障各类事项应调尽调。

三是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贵阳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文件原文:筑府发〔2021〕1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附件:

分享到:

上一篇:《贵阳市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解读
 
您好,我是筑筑。欢迎您访问贵阳市人民政府网,需要帮助可随时点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