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编制背景
城市公共交通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全国城市公交主要采用政府补贴或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的模式,支持公交企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贵阳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市公交集团运营的公交线路及里程不断增加,政策性亏损逐年扩大。由于政府补贴不能足额及时到位,市公交集团依靠融资维持运营,积累了较大债务风险,若不及时建立合理、有效的政府补贴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公交集团将难以维持正常运营。为保障市公交集团的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市政府近期出台支持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落地,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公交集团按照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来源由市区两级分摊,由市交委统筹,市公交集团会同市财政局负责,根据公交线路长度比例、班次频率等指标综合测算市区两级资金分摊比例,制定细化市区两级资金分摊方案”要求,编制了《贵阳市政府购买市公交集团公共交通服务资金市区两级分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编制依据
1. 经市委深改会审议同意,2020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市公交集团公司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深改方案》),提出通过内部提质增效、政府购买服务、公交票制改革及配置优质资源等综合改革措施,实现市公交集团公司可持续良性发展。
2. 按照《深改方案》要求,市交委编制了《贵阳市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管理办法》《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成本规制办法》《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月21日正式印发。
3. 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要求“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来源由市区两级分摊,由市交委统筹,市财政局会同市公交集团负责,根据公交线路长度比例、班次频率等指标综合测算市区两级资金分摊比例,制定细化市区两级资金分摊方案”,现经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区(市、县、开发区)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
1.购买服务范围。市公交集团在贵阳市范围内提供基础保障性公交线路所产生的政策性亏损以及其他政府指令性任务。
2.市、区分摊原则。跨区运营的公交线路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承担;相关区辖区内运营的公交线路由所在区财政全额承担。
3.测算依据。根据公交线路长度比例、班次频率等指标测算出各区公交线路运营里程数,作为计算各区承担购买公交服务的依据。
4.市、区分摊比例及需承担资金。综合考虑市区两级财力情况及公共交通公益性、普惠性的特性,《方案》明确市、区两级按照“5:5”比例分摊购买公交服务资金。
5.购买公交服务资金归集、支付。《方案》明确由市财政负责归集各区(市、县)分摊的购买公交服务资金,并统一按“分季预拨、次年清算”方式进行拨付。
文件原文:筑府办函〔2021〕8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府购买市公交集团公共交通服务市区两级资金分摊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