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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贵阳贵安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2025-02-15 16:35:1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细化工作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多点集中爆发和造成人员伤亡,根据《全省冬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贵阳贵安实际,贵阳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拟定了《贵阳贵安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征求了贵安新区办公室,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阳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根据各单位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呈报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审定印发。

二、制定依据

(一)《森林防火条例》

(二)《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

(三)《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

(四)《贵阳市森林防火办法》

(五)《贵阳市贵安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

(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七)《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

(八)《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九)《贵阳贵安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重点目标

通过制定《贵阳贵安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主要指导各区、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贵阳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全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森林火灾亡人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的目标任务。

四、主要内容

(一)压实防火责任。主要包括:1.压实属地责任,构建森林火灾防控责任体系,订立护林公约,组建森林防灭火队伍并保障经费与物资。2.压实部门责任,要求应急、林业、公安、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文旅、民政、发改、财政、气象、消防、财政、交通、宣传、通信、电力等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做好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3.压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防火措施,及时开展巡护巡查、隐患排查、火情信息报告等。4.压实护林员责任,按要求开展巡护巡查、隐患排查、火情信息报告,参与火灾扑救,协助调查森林火灾案件等。

(二)规范运行机制。主要包括:1.严格执行预警响应机制,定时发布森林火险预测预报信息,气象预报贵阳贵安40%以上县(市、区)为3级以上森林火险等级时,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发布火险预警,预警地区落实预警响应措施。2.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机制,明确信息报告核实的流程与时限,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的情况发生。3.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联防联控,强化联动执法,强化信息共享和舆情管控。

(三)强化火源管控。主要包括:1.重点区域管控,落实《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将重点林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A级旅游景区、重点公墓、林区集中坟区、重要设施所在地、林农交界、林中村寨等重点区域作为防范重点,严格管控违规用火行为。2.重点时段管控,在高森林火险天气、节假日与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要落实火源管控措施,延长巡林时间,蹲点设卡,各专业(半专业)队伍进入临战状态。3.重点人群管控,建立重点风险人员管理制度,对重点人群采取“一对一”盯防措施,实行入林人员登记检查制度。

(四)抓实隐患治理。主要包括:1.隐患排查整治,紧盯重点林区、林区生产经营单位、输电线路、交通要道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台账制+清单制+销号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2.规范可燃物消除管理,在非高森林火险期,按照“三烧三不烧”要求科学开展计划烧除工作。3.加强施工用火管理,健全完善林区生产性用火报备审批制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4级以上,禁止一切施工用火。

(五)提升应急能力。主要包括:1.强化值班值守,高森林火险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卫星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制度,各级队伍24小时备战,物资前置到重要点位和火情高发区。2.夯实基层能力建设,全面完成66个有林乡(镇、街道)半专业队建设工作,强化业务培训,落实物资保障。3.守住扑火安全底线,修编应急预案,完善扑救指挥机制,坚决守住不伤人、不亡人的底线。

(六)筑牢人民防线。建立宣传长效机制,多手段、多渠道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及避险常识;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和“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防灭火意识,筑牢森林防火的人民防线,从源头降低火灾风险。

(七)严格落实督查检查和责任追究。市应急、林业、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文旅、民政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分区域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市、县、开发区)组建督查组对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对森林火灾形势严峻、火情高发的地区,采取通报、警示、约谈等措施,倒逼责任落实、措施落地;对不认真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导致森林火情火灾发生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公安部门要严厉查处火灾案件,提升火案侦破率,依法处罚火灾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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