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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三五”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7 19: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三五”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贵阳综合保税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贵阳市“十三五”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筑府函〔2016〕149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规划实施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主基调主战略,率先落实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围绕“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战略重点和关键环节,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面或超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以大数据为引领加快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请责任单位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制度和规划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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