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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7 20:5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贵阳综合保税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贵阳市“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筑府函〔2016〕145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规划实施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主基调主战略,率先落实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围绕“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战略重点和关键环节,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面或超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以大数据为引领加快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请责任单位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制度和规划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阳市“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为我市坚定不移守底线、走新路、打造升级版,奋力建成创新型中心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新跨越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规划。本规划是“十三五”期间指导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指南。

第一章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取得的主要成效和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强化预防治本,坚持问题导向,奋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实现了“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目标任务。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连续5年实现 “双下降”,连续5年获贵州省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

  一、全面实现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十二五”期间,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十二五”末期,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十一五”末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53%,死亡人数下降46.9%。详见图1-1、图1-2、表1-1。较大事故从2010年的9起下降到2015年的2起,下降77.7%;从2012年起连续4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2013年—2015年煤矿死亡人数均为零。

  (二)各项控制指标全部实现

  我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规定的九项控制指标,到2015年已全部实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新发职业病病例年均增长率在2013年提前实现。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较大事故起数、重大事故起数及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等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表1-1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各项控制指标实现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指标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1

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

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

330

305

228

189

180

175

2

较大事故起数

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

9

6

6

4

4

2

3

重大事故起数

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

1

1

0

0

0

0

4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

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

56

29

21

16

15


5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14以下

0.28

0.221

0.134

0.097

0.077

0.06

6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6.72以下

2.03

0.139

0.713

0.714

0.686

0.5

7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1以下

2.22

6.23

0

0

0

0

8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2.4以下

3.94

3.55

2.583

2.13

1.5

1.3

9

新发职业病病例年均增长率

5%以下

134人

104人

107人

124人

134人

120人

  二、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安全发展

  (一)强化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全市10个区(市、县)、4个开发区、167个乡(镇、社区)、1556个行政村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实现市、县(区、市),乡(镇、社区)、行政村(居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网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履行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模以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五落实:落实“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五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目标管理,健全考核体系

  市政府每年与各区(市、县)、各开发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到目标明晰、任务明细、责任明确,严格考核和奖罚,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安全法治,健全法规体系

  出台了《贵阳市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安全管理规定》、《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规定》、《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规定》、《贵阳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共4部政府规章。制定了《贵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实施办法》、《贵阳市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安全法制体系。

  (四)强化队伍建设,健全监管执法体系

  1、加强监管执法机构建设。全市安监系统现有人员841名。其中,市级74名;县级354名;市及10个区、市、县均分别成立安监执法支队或大队,在编人员共108名;全市有75个乡镇安监站,现有人员413名,除社区外,基本形成了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体系。

  2、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素质。组织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国家、省组织的煤矿防治水害、危化隐患排查、职业卫生监管等业务培训共3500人次;组织开展全市安监执法人员岗位练兵竞赛,进一步提升安监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执法水平。

  3、改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实施《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实施方案》(发改投资﹝2012﹞611号),分2批分发执法装备。改善执法条件,增强执法能力。

  (五)强化科技兴安,健全科技支撑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支撑机构。组建了由8个专业、74名专家组成的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各区(市、县)也成立安全生产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在事故调查、隐患排查治理、法律咨询、规划制定等方面的技术专长和优势。全市已基本形成门类较全、专业水平较高、权威性较强、工作质量较好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队伍。

  2、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在安全评价、培训教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

  3、强化科技兴安,推广先进技术和标准化。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淘汰落后生产方式、工艺技术与装备。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工艺等。

  煤矿方面:全市24家生产煤矿全部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壁式、薄煤层机械化采煤法、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强化顶板管理,推广应用液压支柱、金属支架和锚喷等支护方式;

  非煤矿山方面:45家地下非煤矿山完成“六大系统”建设。推行“充填法”采矿技术、露天矿山全面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二次破碎及机械铲装等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尾矿库在线监测技术;

  危化方面:推广双层油罐和油气回收系统。推广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代替充装软管。推广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

  烟花爆竹方面:爆竹生产的装混药、插引、结鞭工序全部完成机械化改造。生产企业全部建有视频监管调度室;

  职业卫生方面:4家粉尘污染大的水泥企业包装车间对除尘系统、输送系统进行改造等。

  4、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市24家生产煤矿中,有2家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13家达到二级标准化,9家达到三级标准化。现有189家持证非煤矿山均达到三级标准化以上。全市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457家(其中生产企业46家、经营企业411家)达到三级标准化。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4家、批发企业12家已全部通过三级标准化审核。375家冶金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有4家获一级、45家获二级、201家获三级标准化证书,58家小微企业获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六)强化应急响应,建设救援体系

  一是市、县两级已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或应急管理机构。建立了市级道路交通、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火灾、铁路、水上交通等行业的应急指挥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预案、应急值守、应急响应、信息报送等制度。制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16个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对369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完善电子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等台帐。全市已基本建立三级应急响应机制,形成完善的应急管理网络。三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建成“金安工程”信息系统,编制《贵阳市智慧安监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正组织实施建设。四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依托大型矿山、化工企业建立3支矿山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和1个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高危企业普遍成立兼职抢险救援队,市属高危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100%。2012年以来,全市已组织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石油化工、消防火灾、建筑高坠等事故应急演练1400余次。

  (七)强化隐患整治,健全事故预防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要时段、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出台《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意见》,成立10个综合督查组、25个专项检查组,进行隐患排查或综合督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推进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制定《贵阳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突出在道路交通、消防等17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100%,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复查销号。

  三是重拳打非治违。建立和完善“打非治违”联合执法机制,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和项目,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打击措施,依法实施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和责任追究。截止2015年12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1007条,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152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执业资格证273个,关闭取缔企业13家、处罚71144.66万元,行政拘留602人,追究法律责任21人。

  (八)强化事故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2011年—201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10起,死亡1147人。发生较大事故22起(道路交通事故16起、建筑施工事故4起、铁路交通事故1起、非煤矿山事故1起)死亡190人。重大事故1起(2011年5月29日原金阳新区朱昌镇富宏煤矿重大透水事故)死亡12人、失踪1人。市及区(市、县)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依法追究事故责任,结案率达100%。对较大、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共处罚1200.936万元,没收非法所得76万元,有5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9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专项整治,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提升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

  (一)煤矿

  一是严格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瓦斯等级鉴定,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管网计量装置、在线联网监控。落实瓦斯治理措施,实现瓦斯防治零超限、零爆炸、零燃烧、零窒息、零突出的“五零”目标。二是督促煤矿企业领导落实带班下井制度,履行隐患排查整改职责。制定《贵阳市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内容表》,督促企业自查、自改。三是利用物探、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等高新技术、先进装备开展煤矿水文地质条件普查,有针对性防治水害。四是强化在建矿井安全监管。严禁不按规程、设计开采,杜绝随意变更、隐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实行产煤区(市、县)领导、乡(镇)领导、主管部门领导、驻矿安监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落实安全监管及包保责任。六是增强煤矿安全监管力量。全市招录74名驻矿安监员,经培训上岗。

  (二)非煤矿山

  一是加大关闭力度。2011—2015年,关闭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64家。二是持续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抓好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的“七防”工作。三是加强对尾矿库中的危库、险库、病库隐患治理和监控。全市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安全监控系统,组织专项防汛安全检查,严防垮坝、溃坝、漫顶等事故。

  (三)危险化学品

  一是加强安全监管,提升安全技术水平。加强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化企业的安全监管,指导、帮助合成氨企业和油库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督促重点监管的新建危化企业装备生产储存自动化控制系统。加强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完成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和登记建档,督促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化企业改造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监控措施。二是加强危险品使用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备案,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按照《易制毒化学品购销登记台帐》项目,登记相关信息并进行监管。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联动监控,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

  (四)烟花爆竹

  一是严格控制生产批发企业数量。全市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4家,其中12家已完成仓库改造,另2家正在进行仓库选址。二是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三违” 和转包分包、委托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工(库)房核定的用途、人员和药量组织生产,严禁改变工库房用途,杜绝违法违规生产,严防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流入市场。三是严控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加强管控,合理设置。零售点从2010年的1847家,下降到2015年的1515家。

  (五)道路交通

  一是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对全市86家“两客一危”企业、7家公交企业、37家出租车企业、383家二级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8家重点货运企业、6个三级以上客运车站进行专项整治,兼并整合旅游运输企业3家、注销危货运输企业6家。二是强化公路建设和重点路段防撞改造。以县乡公路为主实施安全保障工程70条、600公里。完善乡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警示墩、警示牌的设置。三是强化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建设。全市“两客一危”运输车辆100%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2700辆公交车100%、9000辆出租车90%实行了定位监控。四是强化道路交通管控体系。构建农村道路交通监控平台。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动车和驾驶人排查登记、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等纳入“云平台”管理。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办理摩托车入户6万余台,组织摩托车驾驶证考试21652人次。五是优化交通组织。采取快进快出措施推进“两限”工作。优化轻轨和道路施工交通组织设计,科学引导、分流车辆和行人。设置“严管重罚区”,开展“百日整治”、酒后驾驶等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六是运用大数据加强重点交通堵点整治、优先改善公交出行、事故快查处理等方面管控。

  (六)消防

  一是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全市乡(镇)所在地、50户以上自然村寨100%建立专职消防联队或志愿消防队。二是实现重点单位动态监督。全市100%的重点单位已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在网上进行“三项报告”备案。三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全市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四是推动消防规划编制。全市34个建制镇、11个“5个100”示范小城镇、11个国家批准的“5个100%”示范工业园区全部完成了消防规划编制。五是优化城镇消防安全功能布局。加快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步伐,强化消火栓建设、维护、保养、经费保障职责,全市市政消火栓完好率,年度补建率达到100%。六是加强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出台《贵阳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规定》,完善应急运行机制和联战制度。各区(市、县)依托消防部队成立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均达到国家标准。七是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省、市两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八是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七进”工作,组织大型消防宣传活动250余次。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各类官方消防微信、微博注册,关注人数达2万余人,群众消防安全知晓率调查全省排名前茅。

  (七)建筑施工

  强化事故预防。开展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建设及建筑施工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板房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加强起重设备监管,对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的1300余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备案。加强对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检查。开展塔吊、施工电梯租赁企业、自购企业清理,对全市110家塔吊租赁企业、自购企业建立和完善登记台帐,加强监控。

  (八)特种设备

  加大特种设备现场监察力度,建立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开展气瓶、起重机械、电梯、场(厂)内机动车等专项整治,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健全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实现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的动态监管全覆盖、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实施《贵阳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监督制度》、《贵阳市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隐患报告制度》等制度,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

  (九)冶金等工贸

  组织有色、冶金、建材、轻工、机械、烟草、商贸、纺织等行业,开展煤气生产、液氨使用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喷涂作业、可燃粉尘、有限空间、熔融金属吊运等专项检查和治理。督促相关企业进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采取应对措施。实施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改造,配置便携式报警仪,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十)农业及其他行业领域

  农业、水务、旅游、民爆品、渔业、教育等行业领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强化专项整治,落实安全措施,推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四、强化职业卫生监管,提高职业危害防治能力

  一是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市及区(市、县)安监部门已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监管覆盖率达100%。二是加强专项培训。组织培训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60余期、5104人,持证上岗率达95%以上,培训从业人员738300人。三是加强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611家完成基础建设工作,达标率75%,重点行业达标率82%。四是加强执法检查。共检查1802家,下达执法文书2258份,行政处罚44万元,关闭企业2家、整顿1家。五是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578家,合格率达70%。六是开展木制家具生产、金属冶炼、水泥生产等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作业场所防护设施设备投入及改造,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装备。

  五、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广大群众安全意识

  一是开展安全培训。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有关人员共13万余人(次)。高危行业“三岗”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达100%。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二是开展群众性宣教活动。安监、消防、交管等部门建立安全生产、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宣教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职业卫生等知识“五进”和“保护生命,安全出行”等专题宣教活动1.2万家(次)。7360个单位、38300个班组、90余万人参加“安康杯”竞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2011—2015年均获“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奖。三是开展安全诚信承诺活动。有8100余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安全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履行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四是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有58个单位分别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矿山、示范校园、示范客车站、示范社区、示范乡镇、示范工业园区、示范图书室。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9个、市级46个。五是宣贯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修改颁布后,组织开展了专项宣贯活动。印发国家安监总局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致全国企业负责人的公开信13675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71250份等。

  六、强化创新发展,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效率

  我市在安全生产监管实践中,强化创新发展意识,努力开拓安全监管新方式,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效率。

  强化煤矿安全监管:通过组建煤矿集团公司,增强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招录73名事业编制的驻矿安监员,每个矿配置2名,加强煤矿现场安全监管。建立煤矿隐患报告制度,公开煤矿企业隐患,组织专家逐矿“诊断、开方、治病”。多部门齐抓共管,严格“三位一体”执法。

  联动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监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保险、金融、工会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和“黑名单”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按A、B、C、D进行分级,实行差别化管理。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由相关部门采取制约措施,建立守信受鼓励,失信受制约机制,已有7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组织专家助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深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指导企业进行隐患整改,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建立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市政府成立10个市级综合督查组、25个专项检查组每月开展督促检查,市安委办每月通报各督查组、检查组开展工作情况,推进安全大检查精细化、常态化。

  七、安全生产面临的挑战

  我市实施《贵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持续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但与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要求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问题和差距: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够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未建立健全和落实到位,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意识还未扎根。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倾向未得到根本改变。二是有的地方上项目、办园区未严把安全准入关,存在未经批准开工建设情况。三是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行业监管职责不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不明、综合监管职责不清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机制尚未全面形成。四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全面落实到位。一些企业未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教育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重生产、轻安全的情况较为严重。五是安全基础较差。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预防措施未全面落实到位。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未得到全面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建筑行业事故时有发生。六是县、乡(镇)两级安全监管专业人员紧缺。4个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未建立或未健全。新型社区的安全管理存在断层和空白。七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到位,劳动者安全素质不高,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教育培训亟待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时期,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冲刺时期,实施大扶贫、大数据战略和“全民创业、万众创新”有力地助推电商、物流等新兴产业的兴起,高铁、轨道交通、环城道路建设等大批项目开工和投入使用,精准扶贫,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且流动性大等多重因素叠加,必将促进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基本建设、商业服务等行业市场活跃,生产、经营、建设节奏加快,人员、物资、信息流动加剧等。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工厂园区化、路桥高速化、人口密集化、设备大型化、工艺复杂化、运行数据化等的不断广泛、深入和提高,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务工涉及的行业领域覆盖面广,一些非传统行业安全风险凸现。我市仍处于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时期。因此,实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的目标,全市安全生产将面临新挑战、新情况、新问题,安全生产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深化改革发展,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冲刺时期,同时,也是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认真谋划和扎实推进“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坚持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基本,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为抓手,以严格监管执法,强化风险防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基础和安全文化建设为保障,积极实施我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规划,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为我市坚定不移守底线、走新路、打造升级版,奋力建成创新型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和基本,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任务,着力预防事故,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

  (二)依法治安,强化监管。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三)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分级分步组织实施,协调发展,强化规划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探索创新,提升水平。根据不同区域、行业的特点,强化问题导向,增强规律意识,采取针对措施,分类指导,强事前、重事中、督事后。深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特点,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新作法,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总结、推广新经验,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前,“重预防抓治本”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建立健全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绩效考核和追责体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风险预控体系、技术信息支撑体系、应急响应体系、安全宣传教育和诚信建设体系,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监管和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得到强化,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职业病危害预防取得明显进展,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夯实和巩固,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在全省保持先进水平,为我市率先在全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累计降幅在10%以上。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降幅在30%以上,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降幅在19%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累计降幅在20%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累计降幅在6%以上。

第三章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一)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贵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办法》(筑委厅字〔2015〕64号)等重要文件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现“五级五覆盖”。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努力形成“守土有责、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

  (二)构建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

  1、按照 “分级负责、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原则,制定《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科学划清不同层级的权责界限,划分区(市、县)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市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乡(镇、社区)、村(居)的安全生产工作范围,明确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的职责,避免监管执法叠加或错层、缺位。

  2、落实社会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公告(公示)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重要工作、事故查处等情况。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要按“双公示”的要求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坚持24小时值守“12350”举报投诉服务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体系。

  1、把安全生产业绩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加大考核权重,提高考核分值,为建立高效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提供组织保障。加强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任务考核奖罚,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2、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制度。以明晰职责、权责相当为基础,坚持“权责一致、有错必纠”与“依法履职、尽职免责”相结合,严格实行个案审查。对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职责的行为,要严肃追责。对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和法定程序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依法免予追究责任。

  (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等相关专业规定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等法定责任和义务。

  2、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组织机构、管理力量、报告制度“五落实”和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3、按照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并计入成本。

  4、建立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结构工资制度,将安全生产与薪酬挂勾,其比例高危企业不低于工资总额30%。其他行业企业也应当试行安全生产结构工资。

  5、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及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按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措施报安监和有关部门备案。

  6、强化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全面实行培训和考试分离制度。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制度,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许上岗作业。建立和完善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情况。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严格倒查安全培训制度落实情况。

  7、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开展应急救援专项培训和教育。

  (五)强化风险预控体系。

  1、加强法制体系建设。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我市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及时出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增强操作性和实效性,形成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主线,规范性文件为配套,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为补充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

  2、强化精准监管执法。一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制定安监部门监管执法分级分类管理规定,明确市、县两级监督检查范围、对象、重点、责任。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市、县两级的监管执法计划要互相衔接,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监管内容,避免重复,减少交叉,提高执法效率。二是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实行跟踪监管、督促指导,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坚持“四不两直”制度,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建立健全安委办统一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在“打非治违”、隐患整改、事故查处、专项整治等方面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四是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将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检查、指导、培训、执法等工作合并进行,同时开展,降低监管执法成本,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监管执法实效。五是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覆盖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乡(镇、社区)。六是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制,严格检查、依法处理。七是把监管服务寓于执法检查中,推行(部门主导、执法同步、重点整治“三违”,看病、开方、除病“一体”)“三位一体”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开展案件查处回访,加强疏导沟通,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率。八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按照简政放权和“能减即减、应减必减、能放必放、重心下移”的要求,把国家、省、市明确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到位。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一律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在法定时限压缩60%以上办结。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办证需要,提高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确保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不放松。九是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坚持“四个精准”:坚持精准检查和处罚程序,做到执法主体、程序不违法;坚持精准执法文书表达,做到与法律法规表述完全一致;坚持精准执法取证,做到每一起案件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齐备,确保证据的逻辑性、严密性;坚持精准裁量,防止失之于宽和畸轻畸重。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防止人情执法和暗箱操作,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十是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执法和案情通报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凡属于本机关法定职责查处的案件,要及时向有查处权的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司法机关认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依法行政处罚,消除刑事判不了、行政不处罚的空档;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的,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六)加强“安全云”和新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贵阳市生产安全云”系统建设,以“互联网十”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智能化。2016年基本建成我市“安全云”(智慧安监)系统,把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设列入“安全云”工程,加强协调、统筹和推进。实现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隐患排查及整治、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及监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安全培训及证件查询、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专家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介机构、安全诚信和安全文化建设、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共建共享。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与“大数据”的包容程度和利用能力,与各区(市、县)、市有关行业部门联网形成信息共建共享。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规律性、关联性等特征分析,做到检索查询即时便捷、归纳分析系统、全面和科学。

  2、加强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将轨道交通、信息等新兴行业领域的专家充实到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各区(市、县)要根据本地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库)。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做到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持、法律咨询、隐患排查、应急抢险、事故调查、重大项目论证等方面的技术支撑、法律援助等,做到门类较全、权威性较大,专业性较强、支撑有力、能到现场、能解决问题。 

  3、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鼓励企业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培养和使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鼓励有关部门安全管理人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努力造就懂专业、会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化人才。支持开办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4、加强技术和管理服务机构作用。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探索“政府出资、中介服务、企业落实”的综合中介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为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的决策咨询、安全标准制订、安全评价评估、安全检测检验、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事故调查、项目审查、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督促其依法、公正、独立地开展工作,禁止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超范围开展业务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5、运用市场机制,推进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一是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立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替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制度,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在我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水上游轮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二是推动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投保火灾公共责任保险。长途客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领域继续实施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三是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部分职能市场化运作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5〕10号) 精神,通过政府购买或企业购买的方式,利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组织及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社会力量,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规划、标准、规程的研究、咨询、论证、制定等方面,提供服务。

  (七)加强应急响应体系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完善各区(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机构建设,加强人员、装备配置。完善工作制度和协调指挥程序,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救援决策水平。乡(镇、社区)要明确有关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铁路、水上交通、特种设备、轨道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并落实人员、装备、物资。

  2、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和制度。完善市、县、乡(镇、社区)及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健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之间、救援队伍之间的工作机制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健全区域间协同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

  3、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加强林东、浙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应急救援队建设。加强开磷(集团)有限公司矿山救援队和贵州省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依托辖区内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组建救援队伍。注重培养“一专多能”的救援队伍,发挥救援队伍预防性检查、预案演练、应急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加快市水上搜救中心建设,提高救援队伍综合能力。加强公安消防队伍的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作用,鼓励和支持息烽、修文、清镇、开阳及观山湖区、经开区、高新区、综保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等化工企业聚集区、矿产资源聚集区、规模以上企业聚集区、大型商贸交易聚集区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建设。提高社区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开展各级应急指挥人员及救援队伍指战员的培训与演练。依托国有大中型企业,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满足跨区域、跨行业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需求。

  4、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完善市、县、乡(镇、社区)三级应急预案和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简化应急预案,使预案标准化、卡片化,增强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数据库,加强对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预案的动态、时效管理。

  5、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充分利用“贵阳市生产安全云”(智慧安监)平台,实现纵向覆盖市、区(市、县)及有关企业,逐步延伸到乡镇(镇、社区),横向覆盖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形成全市安全生产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应急救援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化。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诚信体系建设。

  1、深入开展安全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与媒体沟通 、协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开展专栏、专题、访谈等进行公益宣传。以每年“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为载体组织集中宣传,开展专题宣讲、安全生产基层行、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比赛、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七进”等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加强社会监督。二是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监管知识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做到地方政府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做到学法、用法、守法。

  2、强化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阳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筑府办函﹝2014﹞70号)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定及“红、黑名单”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报纸、网站等向社会公示。二是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金融、工会相关部门及组织要加强联动,落实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的措施。2016年底前建立我市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2018年底前实现与全国联网并面向社会公开查询。

  二、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和标准化升级。

  1、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布局不合理、浪费资源的企业限期予以淘汰,提升产业素质,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协调互动发展。

  2、加快兼并重组。扶优限劣,提高集中度,推进集团化、规模化生产。对采用危险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3、推进安全标准化。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提档升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推进产业园区安全发展。

  切实抓好各类产业园区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在招商引资中,切实把符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标准作为项目引进、企业入驻的基本条件。限制安全水平低或无安全保障的项目建设,禁止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进入园区,严禁企业使用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着力提高产业园区的产业集聚能力、承载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专栏1:园区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到2020年,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装备配备、经费投入达标率达到100%;园区安全监控设施达标率9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

  (三)严格安全准入

  1、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机制,将安全发展纳入市、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投资计划。新建、改建和扩建及引进项目要充分考虑安全保障条件。严格控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立项、不建设、不生产。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评价;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和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通过“三同时”设计审查和安全验收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2、加强取得行政许可后监督检查。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等活动,对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单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以及使用过期资质的,应当分别采取限期整改、关停整顿、经济处罚、吊销安全生产资质证书等措施。

  三、加强科技进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着力推行科技兴安,积极推广先进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改造提升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冶金工贸、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工艺技术和装备,着力提升各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发展。

  (一)煤矿安全

  1、坚持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引导、政策鼓励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深化煤矿整合、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煤炭工业安全发展。

  2、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四化”建设,实现减矿、减量、减面和减人;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区域性防突,推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确保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正常运行。加大煤矿瓦斯防治,对应建而未建瓦斯抽采系统或瓦斯抽采不达标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开展瓦突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落实防突措施。无能力实施“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矿井,责令停止生产,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3、提高采掘装备水平。推广综合机械采煤技术与成套装备、综掘和掘进装载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推广锚杆、锚喷、锚网、锚索、砌碹或金属支架等支护;综采以外的采煤工作面全部采用综采液压支柱支护或柔性掩护支架支护。

  4、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县、集团(公司)、企业三级瓦斯监控网络系统联网;推行矿井综合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井下动态监控。

  5、提高煤矿水害防治能力。开展矿区水文地质普查,完善防治水基础地质资料,编制矿井充水性图等图件并实现数字化。加强预测预报,防止误探、漏探。督促煤矿企业编制和实施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

  6、加强煤尘综合治理。完善防尘供水系统、喷雾降尘系统;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采区运输巷等安设风流净化水幕等;洒水降尘设施符合《规程》的相关规定。

  7、预防煤层自燃发火。健全防火灌浆系统。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和综合防灭火系统、煤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系统。

专栏2:煤矿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有效控制人员伤亡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

到2020年,全市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完成煤矿关闭任务,力争煤矿保留在35处左右,产能1500万吨左右,矿工尘肺病新发病例年均增长率为零。中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80%和90%,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60%和80%。大型固定在用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电器设备、器材失爆率为零;瓦斯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紧急避险系统、通讯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装使用率达到100%。高瓦斯矿井具备抽采条件的全部建立瓦斯抽放系统,达到抽、采、掘平衡,并实现瓦斯利用。

全市瓦斯监控系统、产量监控系统、井下人员跟踪管理系统安装使用率达到100%,煤矿集中监控系统安装率和区域联网率达到100%。

煤矿事故重点防控地区:修文县、清镇市、息烽县、开阳县。

煤矿事故重点防范类型:煤与瓦斯突出、煤尘与瓦斯爆炸,冒顶片帮,透水,运输和机电事故,火灾,粉尘危害。

  (二)非煤矿山安全

  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和第二批)、《金属非金属矿山新型安全适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淘汰落后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积极采用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继续推行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高陡边坡监测技术;加大机械装备的投入力度,推行地下矿山使用凿岩机、铲装;推广尾矿库在线监控系统和尾矿库干式排放等。严厉打击“一面墙”、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生产经营活动。

专栏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切实预防和减少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力争实现“零死亡”。到2020年,全市砂石土矿山总量控制在154座以内,砂石土矿山只减不增;大中型非煤矿山和尾矿库100%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督促有条件的矿山创建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100%实现分层或台阶开采,100%实现机械(化)铲装作业;三等以上在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转率达到100%;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使用率达到100%;淘汰取缔年开采量在6万立方米以下的小型采石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100%采用机械通风,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安装率达到100%;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率达到100%。

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重点防控区(市、县):开阳县、修文县、清镇市、息烽县、白云区。

非煤矿山事故重点防范类型:火灾、顶板冒落、水害、坠罐、炮烟中毒、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尾矿库溃坝、漫坝。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

  1、改造提升化工企业安全技术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行业技术(工艺)与装备目录。推广安全监测监控、紧急避险、安全防护、特种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等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

  2、新建项目推广先进技术应用。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配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完善防泄漏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运输过程实行严格监控,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

  3、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新工艺、新设备监管。淘汰落后和安全条件差的工艺、技术、设备和装备,改造提升现有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技术水平,推进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改造,实现危化品生产装置开车连锁、过程安全连锁、紧急停车连锁功能,提升设备装备的安全可靠性。

  4、加强危险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完善流向登记等制度,实行严格监控。

  5、加强油气化输送管道、重要设施、隐蔽工程安全监管,加强预警测控,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6、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新建项目一律进入园区;对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搬迁到化工园区;进一步完善已建化工产品集中经营市场设施和条件,实现危化品的集中交易、统一管理。加强化工产业园区和集中经营企业安全与环境风险评估,实施重大危险源联网监控。

专栏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切实减少危险化学品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力争实现“零死亡”。到2020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区比例达到90%以上。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企业达到100%;新招录从业人员100%经过大中院校、职业学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达10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设施设备的自动控制、自动报警、自动联锁率达到100%;易燃易爆场所安装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报警系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加油站等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安装全覆盖的视频监控系统建立率达到100%。

危化品事故重点防控地区:息烽县、开阳县、白云区、清镇市。

危化品事故重点防范类型:泄漏、爆炸、火灾、中毒、窒息。

  (四)烟花爆竹安全。

  1、全面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化、机械化、集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五化”进程,采用新工艺、新设备,达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要求。

  2、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燃放等环节安全监管,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适度减少零售经营点。深化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及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改变工房用途及“三违”等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国家烟花爆竹行业淘汰落后技术(工艺)与装备目录,深入开展违法使用氯酸钾专项整治。

专栏5: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实现“零死亡”。到2020年,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率达到100%;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药工序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达100%。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事故重点防控地区:修文县、开阳县、清镇市。

烟花爆竹事故重点防范类型:爆炸、火灾。

  (五)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烟草、商贸、纺织等工贸行业安全。

  1、认真开展金属冶炼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市金属冶炼企业100%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标准,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85%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标准。

  2、加强仓储物流行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基本台帐,实施有效监管。

  3、推进工贸企业新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强老企业改进工艺落后,淘汰设备老化,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4、加强对工贸行业煤气生产、液氨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可燃粉尘熔融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

专栏6: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全市金属冶炼企业100%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标准;

工贸规模以上企业85%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标准。

冶金等工贸企业事故重点防控地区:清镇、修文、白云、经开区、高新区。

冶金等工贸企业事故重点防范类型:爆炸、高坠、触电。

  (六)道路交通安全。

  1、加强道路安全监管建设。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加强道路建设安全监管。突出危险路段隐患排查,加快整治和改造进度。完善警示墩、警示牌等的设施、设备,加强维护保障。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制度。

  2、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严格落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维修、报废制度。建立车辆技术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营运车辆的信息化管理;推进营运车辆联网联控,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重型载货汽车、牵引车运输企业,建设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对相关车辆、驾驶人、运行过程实时监控。推进道路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急保障车辆全部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全部安装北斗卫星车载终端和视频监控终端,强化监控措施,落实车辆运行中的动态监管。

  3、利用大数据加强交通安全执法。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应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充分发挥贵州省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平台的作用,加强对“两客一危”、重点车辆驾驶人的管理,严防“三品”上车,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推广使用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农村道路交通监管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

  4、推进交通执法装备和应急设施建设。完善全市道路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和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装备的配备。

  5、推行客运、危货车辆驾驶人年度身体状况体检制度,确保驾驶人员身体健康、安全驾驶。

专栏7: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下降,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到2020年,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23以内;客运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796以下,交通运输企业等责及以上交通运输事故死亡率百万公里0.12人以下,水上交通事故万车船死亡率2.0以下;道路客运、应急保障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达100%。

道路运输、交通建设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危货运输和重型载货或牵引车运输企业,按标准建设动态监管平台或使用符合条件的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和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道路交通事故重点防范类型:驾驶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超载、超速及酒后驾驶,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和乘坐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重型货车超限,长时期占用超车道,微型客车非法载客等。

  (七)建筑施工安全。

  1、推行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在部分大中型项目、重点工程、样板工地推广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施工现场实时监控。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信息化网络平台。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创新和完善建筑安全监督检查方式,探索建立隧道安全施工、高架桥安全施工和运营监管模式。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控系统建设。推广使用安全监管实时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公正。

  2、加强安全标准化。全面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达标,实行差别化管理。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的安全监管。

  3、着力防范事故。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及隧道施工等为重点,预防建筑工程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事故。

专栏8: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到2020年,大中型项目、重大建设项目、样板工地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100%。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诚信评价A级,达标率达80%以上。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合格率达到100%。

建筑工程事故重点防控领域:房屋与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建筑工程事故重点防范类型:高坠、坍塌、物体打击、触电、火灾、起重伤害。

  (八)消防安全。

  1、加大消防建设投入,健全消防基础设施体系。增加市政消防栓,建立市政消火栓“身份证”,开展消防栓维护保养专项活动,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100%、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推动各类单位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加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等场所火灾隐患监控和排查治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

  3、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审查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

  4、推行执法标准化,配齐执法记录仪,提高消防监管执法水平。

专栏9:消防安全主要指标

全市生产经营性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省下达指标以内,有效防控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1300个,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完好率达到90%以上,消防安全标准化“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乡镇志愿消防队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建立志愿消防队率达100%。

火灾事故重点防控领域:危险物品、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临时性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农村集中居住村(组)。

火灾事故重点防范类型:危险物品燃烧、爆炸、泄漏,电气失火、用火不慎,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自动消防设施失效。

  (九)特种设备安全。

  1、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风险管控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形成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部门依法监管,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广泛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共治格局。

  2、加强重点监控设备监管和隐患治理。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贮罐等设施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完善特种设备重点危险源和重点监控设备台账,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

  3、健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应用物联网技术,建设电梯信息化监管平台,建成全市统一的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建立和完善电梯使用、维保、监管长效动态管理机制,鼓励投保电梯第三方责任险。

专栏10:特种设备安全主要指标

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37起以内、死亡率控制在0.35人/万台以内;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达到100%,隐患治理率达100%。

特种设备事故重点防控地区: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开阳县、息烽县、白云区、清镇市。

特种设备事故重点防范类别:客运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厂(场)车辆。

  (十)旅游安全。

  强化旅游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游客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及时修改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重点旅游景区、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游艺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和年检及操作人员安全资格制度。健全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监管体制,建立健全旅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信息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为推进我市全域旅游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十一)农业及其他行业领域安全。

  强化农业、铁路、民爆物品、水务、文广电、长输气管道、林业绿化、国土资源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措施,推进安全标准化,切实加大投入,依托科技创新,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淘汰取缔落后工艺与设施、设备,切实提升行业领域安全水平。 

专栏11:农业及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主要指标

建立民爆物品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对民爆品运输、购买、使用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全市民爆品远程视频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力争实现“零死亡”。建成“平安农机”示范县(市)5个示范乡镇87个、示范村87个、示范户87个;实行农村挂牌管理的农机及驾驶(操作人)电子档案和原始档案合格率达85%以上,农机上牌率,持证率达85%以上,农机年检率达到85%以上。 

  四、加强职业危害防治,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一)深化职业病危害普查和申报工作。

  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摸底工作,加强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普查、登记、汇总、注册、申报。对非煤矿山、建材、金属冶炼及加工、危化等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企业的作业场所开展重点调查。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备案系统上的填报、录入、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按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单位应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进行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加强监管,重点整治,严格执法。

  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及加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监管。监督企业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防治与整改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使用等。每年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用3到5年时间,确保职业病危害重点监管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水平、工作场所基本达到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综合治理等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四)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推动用人单位以加强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提高职业卫生技术和管理水平,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和条件。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确定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严重的用人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监管要求,分期、分批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

  (五)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

  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电台、政府网站宣传和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企业职业卫生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专栏12:职业健康主要指标

每年选择1—2个职业病危害重点监管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用3—5年时间确保非煤矿山、危化(加油站除外)、金属冶炼及加工、建材、本制家具、电力生产和供应、建筑施工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通过治理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严格控制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职业卫生重点防控企业:矿山、危化(加油站除外)、金属冶炼及加工建材、木质家具、建筑施工企业。

职业病重点防范:职业危害重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五、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打非治违”

  (一)突出重点。各区(市、县)和有关部门针对区域、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紧盯地质灾害、危房危楼、危险化学品、水库防洪、桥梁安全、输油气管道、煤与非煤矿山、建筑工地等“八大隐患”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地质灾害:严格落实领导包片制度(即:县级干部包片、科级干部包乡),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对已排查出的52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防灾责任,并积极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 点,落实监测监控,积极进行整治。

  2、危房危楼:落实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大整治目标责任,完善老楼危楼台帐管理信息系统,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监测等相关数据进行记录、监控、分析。对排查出的危楼,加强协调,督促完成整治。

  3、危险化学品:突出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储存罐区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原料来源、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废弃物处置等重要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

  4、水库防洪:落实政府行政领导分级负责的包保责任制,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发出暴雨洪水预警和预警信息,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加强防汛物资的现场储备、定点储备工作,筹备各种防汛抢险救援物资。

  5、桥梁:明确和强化各类桥梁管理责任,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重点对年限长、荷载低和特殊结构、大跨度结构等桥梁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桥梁运行安全。

  6、油气管道:深入开展油气化管道安全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督促完成整改。组织督查组,对有关石油、城市燃气、天然气、化工等单位开展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7、煤矿与非煤矿山:

  ——煤矿方面,重点排查治理瓦斯、煤尘、火、水、顶板、机电事故隐患,特别是对瓦斯浓度较高、水害威胁较大、火灾隐患影响较大的煤矿实行重点盯防,对长期停产停建的矿井,实行定期巡查,及时排查和整治隐患。

  ——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打击无证、超层越界、一面墙开采等违法行为,排查治理透水、顶板、尾矿库溃坝等事故隐患。

  8、建筑施工:严格资质资格审查,严查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行为,对深基坑、高边坡、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和设备、重要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

  9、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铁路、建材、水利、教育、民爆物品、冶金等工贸、烟花爆竹、旅游、林业、特种设备、农业、市政设施及其它行业和领域要针对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二)完善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打非治违”职责,保持高压态势,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措施,构建“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第四章   重点工程

  为确保规划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实现,实施十五项重点工程。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工程

  (一)推进“五级五覆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提出的“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市、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的“五覆盖”(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认真实施《贵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办法》(筑委厅字﹝2015﹞64号),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均负有领导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他党政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在履行职责时,承担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着力构建“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强力推进、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主动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加强党委统揽全局。坚持安全发展战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奖惩。

  (三)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组织、督促、支持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及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推进科技兴安,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着力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防措施。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五落实五到位”。

  (六)强化层层履责,严格考核奖惩。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责任边缘清晰,考核奖惩有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断层,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实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情况通报、“一票否决”、“黑名单”、行业禁入限入、警示约谈等制度,完善制约机制。

  (七)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责任制,强化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加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

  (八)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在限期内不完成排查、整改或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依法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典型或社会影响大的事故提级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责任追究必须到位,事故查处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布。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党政干部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和政策进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工程

  (一)强化风险防控。认真实施《贵阳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构建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台帐、报告、整改、验收、评估等制度,实行“闭环管理”。强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突出高危行业。对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油气管线、重点建筑项目、高层建筑聚集区等高危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存在的系统性、规律性和突出性风险进行评估,实行动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分类指导、长效管控。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紧盯不放,完善措施、消除隐患、全力遏制事故发生。

  (三)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属地和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机制,强化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纠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公告和整改督办制度。实行事故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制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责任。

  (四)提高监督检查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监管执法人员技术培训和装备配置,增强监督检查的技术含量,提高发现、辨识隐患的能力。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的作用,采取技术援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抽查和“会诊”、“开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消除隐患。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与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协议,接受安全生产相关服务。

  三、“贵阳市生产安全云”平台建设工程

  (一)以“贵阳市生产安全云”工程建设为抓手,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智能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改革和创新监管执法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建成“贵阳市生产安全云”(智慧安监)平台及所包含的“四个一”工程。即一个智慧安监云平台(含计算存储系统、网络互联系统、信息安全系统以及承载上述系统的运行支撑环境)、一套安监综合监管平台(含基础业务支撑系统、隐患排查系统、应急救援系统、安全教育系统等4个业务系统)、一个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含应急指挥大厅、视频监控系统、调度通信系统等3个子系统)、一套行业数据库及技术标准(含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专题数据库)。“贵阳市生产安全云”项目计划共投资1081万元,201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形成覆盖市、县、乡及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的业务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基础数据库和业务资源数据库。

  (二)充分利用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等企业安全生产实时监测信息系统,推进市、县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挂牌督办、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安全服务机构监管、事故预防预警与应急处置等能力。

  (三)依托软硬件资源及电子政务网络、互联网,以安全生产大数据为导向,构建覆盖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云平台,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化工作,实现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行政许可、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提升安全“大数据”利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关联性、规律性等特征分析,做到检索查询即时便捷、归纳分析系统科学,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与国家、省及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有效对接和数据共享交换。

  四、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一)实行精准监管执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及省有关要求,继续推进市、县、乡(镇、社区)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机构执法能力建设。依法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量身定制检查内容,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2017年底前,监管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精准执法。

  (二)坚持改革和创新驱动。实行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对县级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巡查。推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运用“生产安全云”平台将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行政执法实时统计等模块整合为现场执法综合信息平台,逐步形成企业信息网上共享、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管理新机制。

  (三)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管需要,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结构进行调整。健全建立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改善调查取证执法装备,保障执法、应急救援用车。到2018年,通过录入、调配、培训等方式,实现专业监管执法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探索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乡(镇、社区)及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四)加强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腐败和失职渎职,宣传推广安全监管执法先进典型,树立廉洁良好形象。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守住职责、敢于担当、严格执法、善抓落实、素质优良的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五、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工程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办发﹝2015﹞20号文件和国务院安委会〔2014〕8号文件,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和金属冶炼行业企业为重点,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和诚信报告制度、不良信用记录制度、“黑名单”、“红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激励企业安全生产诚实守信,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对相关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二)提升大数据支撑能力。依托“贵阳市生产安全云”平台,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数据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记录诚信和失信等数据信息。准确、完整记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兑现安全承诺、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行政处罚、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企业及其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行为的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加快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信用平台的对接,实现与社会信用建设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 

  (三)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完善行业规范、行业公约。鼓励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企业员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

  六、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工程

  (一)加强媒体安全生产的公益宣传。充分发挥和加强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安全生产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大信息量,强化时效性,推出新方法,创造新形式,传递正能量,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二)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注重实效,并在形式上、渠道上、内容上创新和突破。

  (三)利用“贵阳市生产安全云”平台打造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网络。举办各级、各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安全法规培训,强化有关人员安全法治意识;督促企业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推进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落实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不许上岗作业的规定;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凡国家、省设置题库的考核项目一律实行计算机网络考试;严格实行“考、教分离”,注重培训和考核质量。

  七、安全文化示范建设工程

  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指导企业在安全制度、安全理念、安全环境、安全行为、安全承诺、安全宣教等方面提升,着力增强员工安全素质。创建安全社区,不断加强社会“细胞”预防和抗御事故灾害能力。每年建成一批省、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省级安全社区,到2020年要建成10个以上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10个以上安全社区,力争1—2个企业、社区达到国家级标准。

  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一)加快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依托“贵阳市生产安全云”(智慧安监)平台建设,加快贵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大厅、视频监控、调度通信等系统建设进度,强化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支撑。重点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行业、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对和防范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和应急运输能力储备,提高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督促高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实战能力。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分级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九、本质安全型矿山建设工程

  大力推进煤矿、非煤矿山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四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建设更高标准的本质安全型矿山。

  (一)煤矿。

  1、加强兼并重组。按照《贵阳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方案》(筑府办函﹝2013﹞36号),坚持政府引导、政策鼓励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力争在完成兼并重组后全市煤矿保留在 35处左右,年产能在1500万吨左右,提高煤矿产业集中度和安全技术水平。

  2、推进煤矿企业“四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煤矿采掘机械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14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减程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衡发展的实施的通知》(筑府办函﹝2015﹞124号),每年从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煤矿企业采掘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推进煤矿企业安全、高效发展。强化和落实瓦斯、顶板、火灾、透水等灾害预防,完善瓦斯治理、瓦斯利用、水害预测和治理及矿山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所有煤矿与“贵阳市生产安全云”联网,实现隐患闭合管理全程信息化,提升隐患源头治理能力,做到视频监视、实时监测、远程控制。

  (二)非煤矿山。

  1、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将“六大系统”监测接入“贵阳市生产安全云”平台工程实施远程、实时监控。

  2、开展非煤矿山“零死亡”示范矿井建设。实现用人多、危险性大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操作自动化运行,推广使用大型机械化作业,通过“机械化换人、机器人作业、自动化减人”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3、改善矿井井下通风系统,应用矿井通风监测与智能控制系统,智能调节井下主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系统、通风构筑物等,实现全矿井通风实时监测与智能调节。

  4、做好尾矿库危、险、病库的治理工作。

  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建设工程

  以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隐患排查治理和治本攻坚为重点,创新和强化安全监管。

  (一)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准入关。对不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一律不审批。严格易爆、易燃、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监管,严禁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建设项目准入。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完善信息档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

  (三)进一步提高“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程度,逐步减少现场操作人员数量。

  (四)强化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在高温、雷雨、凝冻、汛期、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要求和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口生产、经营企业备案后的日常监管。持续开展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专项整治。

  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建设工程

  (一)完善职业卫生监管机制,强化安监、行业主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二)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控,推动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危害普查、登记和申报。

  (三)推行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执法“一体化”,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实施“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职业病危害事故。

  (四)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建设,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援助制度,鼓励社会组织提供职业健康资助和服务。

  十二、平安畅通交通建设工程

  (一)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建设。推进客运、危货、应急保障、城市公交、重型载重、半牵引车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和平台建设,实现实时监控。

  (二)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强化“五整顿”、“三加强”措施,全面开展创建“平安畅通乡镇”活动。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建设和安全监管、重点乡镇交警队伍建设。

  (三)强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三年攻坚行动,加强公路维护保养,完善公路设施。加快开通客运班车的县、乡公路危险路段生命工程建设。在易发生车辆翻覆、坠崖等恶性事故的路段设置路侧防护栏;在交叉口或急弯通视条件较差的路段设置反光镜,安装警示桩、防撞墩等。加大危桥、险路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改造。加大城市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力度。以公安信息平台为依托,加大固定测速、信号设施等的建设力度。强化极端气候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组织,做好汛期、凝冻、冰雪天气的交通管控、疏导、分流。

  (四)加强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监管。重点加强从事“两客一危”公路运输单位的管理,强化驾驶人、押运人和车辆技术安全状况等环节资质审核。加强旅客运输安全行驶记录仪、危险货物运输卫星定位系统、安全监管服务系统建设与维护,实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落实客运站对进出场车辆技术检测制度。 

  (五)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五进”活动,强化广大群众交通安全理念。通过“交通大家谈畅通你我他”、“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载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群众化、社会化,养成文明、安全出行好风气。

  (六)提高信息网络在交通管理中的应用水平。提升电子警察的应用和管理,强化路面管控,开展违法停车、酒驾、毒驾、涉牌及摩托车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利用交通违章处罚记录数据库和交通保险出险受理记录数据库,对重点违法违章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强化事故警示,提高违法违章人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十三、城市管网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一)建立我市城市管网运行管理体系,完善地下燃气、供热管网安全监控系统。天然气企业的调度中心、中高压调压站,液化气储配站、加气站、运输车辆,公共场所和地下、半地下空间用气场所,都应安装相应的视频监控、GPS定位监控、燃气泄漏报警仪等,实现重要设备设施电子监控全覆盖。配置多功能抢险作业车、GPS巡检定位系统、远程监控系统、抢险机械(如吊车、装载机、挖掘机、翻斗车)和运输车辆、防护用品、四合一移动燃气报警仪等。

  (二)建设完善全市数字地下管网平台。市政供热、燃气、供水、供电实现统一建档备案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三)加强油气化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两年攻坚任务。督促管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巡查,强化管线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加快中航油谷龙输油管道机场段迁改工程、中石油中贵天然气管道清镇支线建设工程、中石油中缅天然气管道孟关支线建设工程进度,加强工程施工及管道安全监控,确保安全。

  十四、建筑施工安全管控建设工程

  (一)建设监控平台。依托远程监控平台,到2017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保障示范建筑施工企业(项目)保障体系、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基本建成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监控系统。以市政重点工程、桥隧及大型楼盘施工工地为重点,推动建筑面积5万方米以上在建项目、土石方量10万立方以上或工期6个月以上的土石方工程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传输至市建筑施工大数据管理平台,有效监控建筑施工全过程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事故隐患,预防高坠、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火灾等事故。

  (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等措施,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测,保障一线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强化建筑施工机械、起重设备的监管、维护保养,确保使用安全。建筑机械、设备凡应检测的,必须按规定检测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程

  (一)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及时对特种设备各环节运行状况进行动态跟踪监督。推进电梯应急服务平台建设。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突出对气瓶、电梯、大型游艺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车用气瓶实行严格管理。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相关配套实施办法以及制度,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突出操作性、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二)认真落实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制度。重点加强落实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管、职业危害防治、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完善“打非治违”联合执法机制。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绩效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执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等制度,推进依法治安,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五)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完善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二、加强统筹,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一)市级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把安全生产规划、工作任务和指标、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同步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安全生产规划,并相互衔接、加强协调,统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进安全发展。

  (三)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整治,强化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源头防范事故措施。实行严格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及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四)积极创新安全管理,重点探索安全监管、安全责任落实与激励,企业及安全投入、安全诚信、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新体制、机制、方法。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重点加强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管主体责任落实。

  (二)各级政府要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进一步理顺政府属地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与行业部门直接监管的关系,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分工,充分发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作用,建立行业部门间协调联动、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

  (四)加强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任务的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和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考核监督机制,完善和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五)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六)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信用评级机制。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制约措施。坚决执行事故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否决和限制制度。

  (七)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

  四、加强安全投入,完善投入机制

  (一)把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投资计划。对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安全生产项目,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二)推进政策创新,加强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调动市场资源;进一步完善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多方共同参加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三)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推进非煤矿山、尾矿库治理,煤矿安全技改和瓦斯治理,矿山整顿关闭兼并重组等重点工程和工作。认真执行企业依法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

  五、加强安全科技,提升保障水平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20年)》和《贵州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为龙头,认真实施科技兴安、促安、保安工程。

  (二)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职业危害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鼓励开展事故防控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先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素质

  (一)新闻媒体要履行好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营造“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落实从业人员先安全培训后上岗制度。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加强转岗和新设备、新工艺使用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三)加强县、乡两级政府,社区服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培训。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分管领导及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安全培训。

  (四)深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

  七、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与媒体沟通,发挥新闻媒体、网络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调查、依法处理。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法进行信息公开。

  (二)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

  (三)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安全生产,通过“12350”专线电话、举报信箱等形式,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第六章  规划实施与考核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划抓紧编制和实施本地、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加强规划与日常工作的对接,保证规划顺利实施和完成。加强部门间合作,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规划提出的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标准化建设、安全诚信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等主要任务,属于企业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由企业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

  三、规划提出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要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措施、落实监管,扎实推进,确保落实到位。

  四、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属于约束性指标,具有强制力,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指标、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到各区(市、县)和各有关部门、领域,确保完成。

  五、科学制定规划实施绩效评价体系。发展改革、督办督查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调度、通报、督查、考核等制度,实行严格考核。

  六、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部署,规划未能涵盖或需要修改的,将适时对规划进行修定、完善。

  七、2018年6月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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