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7 23:0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贵阳综合保税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贵阳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筑府函〔2016〕145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规划实施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主基调主战略,率先落实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围绕“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战略重点和关键环节,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面或超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以大数据为引领加快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请责任单位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制度和规划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阳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十三五”是我市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时期,也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收官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战略布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增进群众健康福祉,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根据《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以及全市“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规划的完成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情况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我市“十二五”规划既定的可评估卫生计生工作指标共25个,达到或好于规划要求的指标为24个,指标完成率为96%。未达到规划要求的指标为1个,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
表1 贵阳市“十二五”主要卫生计生指标实现情况
序号 |
指标 |
2010年 |
“十二五”目标 |
2015年 |
指标变化(%) | |
1 |
卫生事业 发展总体指标 |
平均期望寿命(岁) |
71.34 |
74 |
74.86 |
4.93 |
2 |
婴儿死亡率(‰) |
7.46 |
<7.5 |
4.91 |
-34.18 | |
3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31.44 |
<29 |
21.83 |
-30.57 | |
4 |
卫生事业经费占政府财政支出比重(%) |
6.17 |
持续增加 |
6.77 |
9.72 | |
5 |
门诊及住院病人满意度(%) |
— |
90 |
93 |
— | |
6 |
人口发展指标 |
人口出生率(‰) |
10.50 |
12.1 |
10.12 |
-3.62 |
7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5.21 |
5.6 |
5 |
-4.03 | |
8 |
符合政策生育率(%) |
95.9 |
96 |
96.56 |
0.69 | |
9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106 |
正常范围 |
104.97 |
-0.97 | |
10 |
公共卫生指标 |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0万) |
286.42 |
250 |
243.5 |
-14.98 |
11 |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00 |
>95 |
95.43 |
0.45 | |
12 |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 |
98.95 |
>95 |
99.88 |
0.94 | |
13 |
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30.00 |
70 |
77.2 |
157.33 | |
14 |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 |
0 |
100 |
100 |
— | |
15 |
农村卫生指标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
97.00 |
>97 |
99.22 |
2.29 |
16 |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数(人) |
0.63 |
0.68 |
1.14 |
80.95 | |
17 |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数(张) |
0.61 |
0.65 |
1.34 |
119.67 | |
18 |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2.90 |
95 |
99.86 |
7.49 | |
19 |
初级卫生保健合格率(%,以区县为单位) |
100 |
100 |
100 |
0.00 | |
20 |
卫生资源指标 |
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
7.74 |
8 |
8.36 |
8.01 |
21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55 |
2.61 |
3.13 |
18.06 | |
22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56 |
3 |
3.67 |
37.95 | |
23 |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张) |
5.0 |
6.5 |
6.84 |
33.81 | |
24 |
病床使用率(%) |
72.10 |
80 |
81.43 |
12.94 | |
25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人) |
— |
2 |
1.63 |
— |
注:以上统计指标均以本市常住人口数为统计口径,下同。
2.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1)群众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十二五”期间,我市人群期望寿命升至74岁,人群粗死亡率降至4.99‰,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下降;符合政策生育率在96%左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4左右,低于更替水平,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持续下降。
(2)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卫生投入持续增加,卫生事业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由6.17%增至6.77%;医疗卫生机构数、床位数及卫生人力资源总量稳步增加,其中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年均增长超过10%,病床数年均增长6.42%,医师数、护士数年增长超过5%;全市“三层两线一补充”战略布局基本形成,“二环四路”及新建城市综合体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纳入第三批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截止2015年10月,开阳、息烽、修文、清镇相继纳入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新农合参合率达99.22%,筹资标准与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实现全覆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断深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持续加强,乌当区和开阳县纳入国家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范围;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工作,成立了互联网医院,统筹建设人口健康信息云平台。
(4)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加强。疾病防控网络体系持续巩固,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系统不断完善;建立了免疫规划评审制度,计划免疫工作稳定发展;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防控项目严格落实,各类重大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防治稳步开展;启动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乌当院区建设;妇幼健康服务平稳运行,“四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和“贵阳市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转运网络”不断健全,出生人口素质、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生命质量得到提高;卫生应急体系逐步健全。息烽县和白云区分别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和“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
(5)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持续推进优惠医疗政策,实施“扁鹊飞救”心脏疾病信息急救项目,完成区域协同胸痛急救网络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民营医院”创建活动,4家市属医疗卫生机构获“生态文明医院”称号;深入推进中医卫生服务体系及能力建设,超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能提供中医服务,4家县级中医医院已建成1-2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
(6)计生优质服务持续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责任制和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公共服务取得成效,推行“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工作模式,在全省率先推行居住证制度;利用国家PADIS平台和省PIS系统,实现户籍地、现居住地信息沟通的时效性;“一盘棋”工作进一步深化。
(二)卫生资源及医疗服务总体状况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101个,其中医院184个(非营利性86个,营利性9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807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27个,乡镇卫生院76个,村卫生室1347个,门诊部、护理站125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0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卫生监督机构13个,计生服务机构62个),医疗机构共有床位数31592张。全市有卫生人员47969人,卫生技术人员3862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478人,注册护士16951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6.84张、执业(助理)医师3.13名、注册护士3.67名(截至2015年底,全市常住人口数为462.18万人)。2010-2015年,我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平稳增长,由2191.45万人次增至2629.4万人次,年均增长4.44%,出院人数由43.58万人增长至80.99万人,年均增长11.09%,病床使用率由78.56%增加至81.43%,平均住院日由12.9天降至10.2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体制机制尚需完善。由于职能划分、地域交叉、功能重叠、机构整合、历史遗留等原因,我市不同层级卫生计生体系在分工协作、政策执行等方面仍需完善。协调统一的属地化与全行业管理体制亟待改进,未形成高效的纵向联系机制,特别是在卫生资源规划、配置、审批等环节缺乏统一指导和管理。医联体格局尚未形成,医院现代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低下。
2.医疗服务质量尚需提升。一是具备辐射效应的大中型综合医院和高水平专科医院偏少;二是重点学科建设相对滞后,学科带头人偏少且影响力不足,人才队伍建设不够,结构欠合理,高级人才流失和引进困难、技术骨干缺乏的现象普遍,卫生科技创新和医学教育能力不足;三是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尚不完善。相关院前急救硬件、人力尚需补充;四是医疗服务中“以药补医”机制还未完全破除,药品价格、耗材价格虚高现象普遍;五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内涵建设的水平仍不高。
3.医疗卫生资源尚需优化。全市卫生资源配置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们不断增长和变化的健康需求仍存在差距。一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的配置需求缺口仍然较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严重不足,作为省会城市的医疗卫生资源首位度不高;二是卫生资源配置地区分布不均,大部分的医疗资源集中于老城区,城乡差距、城郊差距、老城新城差距明显,影响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效率;三是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突出。高级人才流失,基层卫生人才匮乏,培训和流动机制不完善;四是老年病、传染病、精神类疾病防治和康复疗养等专科服务能力薄弱;五是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六是中医投入和政策支持不够,中医西化、边缘化依然存在,中医机构、人才队伍、学科梯队建设不足。
4.基层服务能力尚需提高。人才匮乏、设备设施不足、运行体制机制不健全等是制约我市基层卫生计生发展的瓶颈。一是基层卫生人才匮乏,素质亟待提高。卫生计生人员福利待遇的满意度偏低,激励机制不完善,养老体系不健全,流动性大,“空编”与“外聘”矛盾突出;二是基层卫生基础设备设施仍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三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量不够、能力不足,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不足,城市“健康守门人”角色和公益性质未能有效体现;四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滞后,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五是基层卫生服务体制机制运行不畅,服务签约、帮扶政策、分级诊疗等卫生政策执行力不到位。
5.公共卫生体系尚需加强。一是全市公共卫生体系服务能力不足,特别是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滞后,设备配置不足;基层公共卫生队伍编制不足,卫生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待提升;二是卫生应急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体制机制、人员数量及处置能力建设力度不够,卫生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不能适应当前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要求,应急监测预警能力亟待加强,应急宣传不足;三是健康教育、康复医疗、亚健康干预、精神病管理等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卫生监督体系和机制不健全。卫生监督机构存在性质、级别和名称的不统一,业务用房和相关设备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监督任务繁重,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不足,队伍稳定性差,监督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
6.信息化建设步伐尚需加快。目前,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领导和技术指导,需要更完善的顶层设计;卫生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缺乏统筹。一是存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各自为政、缺乏标准等问题;二是统一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网络系统尚未形成;三是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信息服务能力严重不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像抓教育一样下更大决心抓好医疗卫生事业。切实按照国家、省级层面要求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紧密围绕“健康贵阳”的战略目标,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和人口均衡长足发展。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坚持卫生事业发展公益性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举全市之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着力推动医药卫生事业从“疾病治疗为中心”向“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为实现“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需求导向。以保障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导向,维护群众基本健康权益。准确把握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有序竞争,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服务需求。
2.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点,注重前瞻性,促进卫生计生服务功能和质量提升。理顺卫生计生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和服务运行机制。
3.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按照“三层两线一补充”战略布局要求,以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为目标,优化全市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推进重点和薄弱领域优先发展,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和考核指标
(一)发展目标
——全市人口的主要健康指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明显提高,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以健康需求为导向的,全方位、立体式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辅以高端专科补充的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合理,优质资源大幅增加,多元办医格局基本形成,卫生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明显提升。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健康大数据平台逐步建成开放,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市级医院在“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战略下,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文化内涵得以提升,现代医院管理及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全科医生服务团队模式全面建立。
——中医药事业全面进步,基本建成完善的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体系,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充分挖掘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与大数据、大健康产业有效融合,促进中医药健康养生、健康养老及健康旅游产业发展。推动苗医药事业发展突破。
——出生人口素质提高,人口结构优化,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值范围,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出生缺陷干预等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顺利整合,医疗保险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健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支付方式改革取得突破,医保的监管、激励和控费作用有效发挥,推动实现医药、医保、医疗和医疗救助的“四医联动”。
(二)考核指标
表2 “十三五”人口发展预测
年度 |
总人口 (万人) |
出生人数 (万人) |
人口出生率(‰) |
人口自然增长数(万人)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2016 |
500 |
6.10 |
12.75 |
3.90 |
7.80 |
2017 |
515 |
7.75 |
15.50 |
5.50 |
10.83 |
2018 |
530 |
7.40 |
14.50 |
5.10 |
9.85 |
2019 |
545 |
7.35 |
13.90 |
4.95 |
9.00 |
2020 |
560 |
7.20 |
13.40 |
4.75 |
8.50 |
表3 “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内容 |
具体指标 |
单位 |
发展目标 |
指标 性质 |
1.居民健康水平 |
平均期望寿命 |
岁 |
76 |
预期性 |
婴儿死亡率 |
‰ |
7 |
约束性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12 |
约束性 |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20 |
约束性 | |
2.人口发展指标 |
人口出生率 |
‰ |
13.4 |
预期性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8.5 |
预期性 | |
符合政策生育率 |
℅ |
93 |
约束性 |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无 |
趋于正常 |
预期性 | |
3.卫生计生投入 |
财政对卫生计生投入总量 |
亿元 |
持续增加 |
预期性 |
4.公共卫生服务 |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 |
1/10万 |
240 |
预期性 |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5 |
约束性 | |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 |
95 |
约束性 | |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 |
℅ |
99 |
约束性 | |
5.城乡医疗保险 |
参保率 |
℅ |
98 |
约束性 |
筹资标准 |
元 |
逐步增加 |
约束性 | |
6.基层卫生机构 |
每个乡镇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数 |
所 |
1 |
预期性 |
每个社区标准化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 |
所 |
1 |
预期性 | |
每个行政村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室数 |
所 |
1 |
预期性 | |
7.卫生资源配置 |
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
人 |
9 |
预期性 |
每千人口执业医生数 |
人 |
3.28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4.36 |
预期性 | |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 |
张 |
6 |
预期性 | |
病床使用率 |
℅ |
88 |
预期性 |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人 |
2 |
预期性 |
四、面临的发展机遇和主要挑战
(一)发展机遇
1.具备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越来越多的卫生机构和卫生人才扎根贵阳;作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具备省会城市的区位、人才、信息等要素优势;交通区位优势将为卫生计生工作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具有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将为卫生计生工作转变发展方式、追求变革创新带来机遇;依托“大数据”进行经济转型的发展定位,可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医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坚持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将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重大的战略机遇。
2.具备政策优势。各级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能力增强,医疗保障水平提升,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支付能力提高;2015年9月,我省举行了史上第一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会,省委书记陈敏尔在会上强调,要举全省之力打造健康贵州,以全民健康助推全面小康,为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指明方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拓展,改革水平和内涵不断提升,卫生改革将继续得到更大的投入和政策支持。
3.具备合作优势。随着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为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带来交流合作契机;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签订了医疗卫生合作框架协议,对推动我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加快发展带来重要的外部助力。与国内多个城市和地区结为友好关系,与省内各市州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包括卫生计生工作在内的合作面不断拓展和深化。
(二)主要挑战
1.深化综合改革任务艰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疗改革重点需进一步强化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困难重重;医保资金运行风险已凸显,筹资及支付和监控机制亟待改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仍需加强广度和深度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运行亟待落实推进。
2.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城市功能分区变化,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紧张,给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和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城镇人口及流动人口增加,对卫生计生服务供给总量和结构、服务能力和模式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进程加速,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更高。
3.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慢性病患病率上升,疾病谱的变化,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传染病发病风险仍广泛存在;老的传染病疫情形势仍然严峻,而新发和新流入传染病的威胁也不断加大;因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医疗救援应急处置任务更繁重。
4.妇幼健康服务需求增大。两孩政策实施,计生和妇幼健康等服务将面临新挑战;妇幼健康服务的内涵发生变化,将在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业务管理等带来新的要求;妇女儿童各健康指标离国家2020年的“妇儿两纲”目标任务仍存在较大差距;人口居住离散、单身、单亲、空巢等家庭比例上升,养老等传统家庭功能弱化。
五、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1.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是合理定位市区级公立医院。理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发展路径,明确各自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定位及比较优势。以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引进为支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市级公立医院走“强专科、大综合”、区别化的发展道路,同时引导发展受限的区级公立医院转型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医院与科研院所联合办医,加强公立医院内涵建设、文化建设;二是加快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在贵阳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建制下组建贵阳市医学科学研究机构,打造全市医疗和健康产业链。建设重点学科,加强学科带头人培养及引进力度。设立专项预算建设资金,用于市级公立医院学科建设。到2020年,全市力争建成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5个省级重点学科,20个市级重点学科;三是整合资源搭建基础学科平台。充分发挥贵阳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资源整合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搭建集病理、影像、检验等为一体的基础性综合检查检验学科平台,结合与其他先进城市的合作协作关系做强基础学科,促进各类专科的发展;四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明确院长任职资格条件,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五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补偿渠道明确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提高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比重,降低药品和耗材收入比重,大力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六是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公立医院正常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提高诊疗、手术、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七是推进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八是强化绩效考核评估。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向社会公开,并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对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点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考核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及个人薪酬挂钩。
2.完善医疗保险网络体系。以促进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切实发挥医疗保险机构在医疗服务市场中第三方的监督管理作用。一是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城乡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加强城乡医疗保险精细化管理,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二是继续推进实施提高城乡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多重医疗保障”,使保障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不低于75%,同时确保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责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出台完善医疗救助的政策措施,整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民政、工会、红十字会、扶贫等相关部门资源和社会力量,建立多层次、广覆盖、高水平的医疗救助体系,扩大群众受益面。三是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控制费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以总额付费为主,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单病种包干等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调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到2020年前,在改革的试点公立医院鼓励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方式;四是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促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化,为参保人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健康风险干预等服务;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服务流程,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医疗费用“一站式”结报,并逐步推行省外异地就医即时结报。
3.积极打造医疗联合体。探索建立符合市情、以紧密型为主要形式的医联体。在城市探索以一家或联合多家三级医院做为龙头,与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城市医联体。县域内以县医院为龙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政隶属关系、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包括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县域医联体,形成县带乡、乡带村“三位一体”的医疗服务格局,促进医生和患者向基层下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在医联体内创新管理、运行和评价等机制,建立重点专科对口扶持机制、医师多点执业机制、区域信息联网机制、业务指导机制、医疗质量和检查结果统一标准、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模式,达到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宏观效率、促进分级诊疗模式形成和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目标。在医联体内建立分工协作机制,通过技术骨干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轮岗、远程医疗等形式,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优化整合、合理流动、下沉基层,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康复治疗。建立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收益分配、责任与风险分担机制,在大型公立医院和二级医院、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4.健全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报销补偿政策,继续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参保群众合理就诊,促进分级诊疗,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的数量及所占比例。继续抓好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医护组合”服务团队,与城乡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不断完善激励分配机制,提供“防治一体”的健康管理,支持二、三级医疗机构参与全科医生团队服务。积极探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诊疗服务和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构建差别化的按病种包干制度。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二)进一步扩大开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构建“三层两线一补充”服务体系。以打造贵阳升级版为目标,“疏老城、建新城”为纲领,合理均衡布局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在农村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在城市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省、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医院为基础,门诊部、诊所等为补充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层次清楚、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效益显著的目标。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内涵,按照城镇、乡村两条医疗卫生服务线路,由上至下形成三个层面的公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各类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补充,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2.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按照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群众医疗卫生需求及城市化进展将全市划分为优化整合区、调整完善区及重点建设区,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状况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合理布局,严控一环内医疗机构审批。调整医疗服务设施配置,构建“城市-社区”新型服务框架模式,努力增加优质医疗资源,鼓励在发展上受限的一些区级医院、社区医院或民营医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十三五”期间全市拟新建、改扩建项目120个,建设规模115.23万平方米,总投资73.88亿元。
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3.3张,并按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逐步疏解公立医院床位数,限制公立医院规模扩张过快,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地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对现存已超或正在建设的超规床位数,鼓励其进行存量及增量的改革,引导向高端化、专科化发展。
3.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一是通过搭建平台、构建绿色通道等形式,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二是规范社会资本创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准入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4.高标准打造“医疗健康城”。加强协调和指导,为积极引入国内外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高标准打造贵阳区域内“医疗健康城”提供支持,建设集医疗、康复、疗养、养老、休闲、教学、研发制造、商业、住宅为一体的综合园区提供保障。形成基本服务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示范带头作用初显的“医疗健康城”雏形。
(三)进一步筑牢网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基层流动,加强新建、改建居住区基层医疗卫生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对现有基层卫生服务空白点的区域,调控现有卫生资源的存量和增量,通过置换、转型、新建和购买等多种方式配置。中心城区的部分乡镇卫生院逐步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转型成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争每个社区建成有1个公益性、非营利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持公立医院举办、托管或医疗联合体等形式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由政府通过服务人口数量、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等综合考核后购买服务。
2.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构建“15分钟城市社区健康服务圈”和“30分钟乡村服务圈”。将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工程推进。力争到2020年,全市每个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社区建成1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建成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将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各区(市、县)政府目标考核,到2020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和功能100%全覆盖。
3.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继续推进全市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推进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管理率达到较高水平。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考核结果与工资总额、财政补助、医保支付以及当年补助总额、年度补助经费预拨比例挂钩。
4.深入推进全科医生综合改革。将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与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工作相结合,形成“三级-二级-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联合体。在市、区两级公立医院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与基层医疗机构对接,探索开展“二级甲等医院+全科医生”服务模式,设立转诊和服务绿色通道。确保全科医生在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守门人”作用,为居民提供中医保健、康复和治疗的综合性服务。探索建立一套包含全科医生团队的工作规范、考核评估办法及团队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任务指标体系,一套记录全科团队工作内容和标准的“全科医生团队工作手册”,以及一套以全科医生团队签约居民服务数量、门诊工作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为考核主要指标,并与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医保基金支持相挂钩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达到健康全程管理的目标。加强针对全科医生培养和转岗培训力度,确保“十三五”期间实现每万居民有全科医生2名以上。
(四)进一步突出重点,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化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体系,以档案真实性和档案质量核查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到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达90%以上,并全部录入为电子健康档案。进一步规范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患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确保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率≥60%,社区居民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相关知识的知晓率≥80%;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多部门联动,完善与社区、民政、残联、公安协作机制,排查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90%。
2.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完善各级CDC用房建设,市、县疾控中心实验室的综合检测能力达到国家标准,不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二是加强疾控体系的人才队伍及实验室检验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至2020年,按1.75/万人口数配置辖区内疾控机构人员,确保实验室检验人员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20%,A类实验仪器设备配置率≥90%,实验室A类检验项目开展率≥85%;三是认真落实免疫规划工作,至2020年,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四是做好不明原因肺炎、人禽流感、手足口病、流感、狂犬病、登革热、出血热、布鲁氏病、鼠疫等重点疾病监测和防控工作,提升处置各类烈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能力;五是加强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确保新涂阳病人治愈率≥85%;提高普通人群艾滋病筛查率,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加强高危和重点人群的干预工作。
3.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继续深入贯彻“一法两纲”,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的妇幼工作方针,建立完善市、县、乡、村 “四级”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和技术服务网络,2020年,确保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整合率达97%以上。进一步加强“贵阳市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转运网络”,确保危重孕产妇(新生儿)获得及时有效救治。统筹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国家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和二级甲等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创建活动,至2018年,以县为单位全面达到国家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要求,至2020年,全市10个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达到《贵州省二级甲等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评审标准》。
4.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到2020年底,形成“一套机制、一支队伍和四个系统”体系,即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专业化卫生应急队伍,完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决策、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和调运四个系统,同时健全涵盖各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急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规范的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急诊的有效衔接流程,建设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体系。健全完善市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及相关制度建设。到2020年,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处置率达100%;全市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救灾防病信息网络直报率达到100%,乡镇医疗机构达到97%以上;报告的完整率和及时率达95%以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市、县两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率达90%以上。加强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城市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90%,农村达到70%。
5.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加强体系建设,确保市、区两级卫生监督员在岗人数按辖区常住人口的1/万人标准在原有基础上逐年增加,重点增加区(市、县)级编制数,同时逐年提高卫生监督财力、物力保障水平。市卫生监督局、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清镇市、开阳县完成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建设,在全市乡(镇)建设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初筛检测站,发挥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前哨作用。落实卫生计生工作监督机制,加快卫生监督执法网格化进程,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药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评价和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医疗质量、医疗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工作流程;强化政府对药品价格和基本药物采购和使用执行情况的监管,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切实提高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加大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查处;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安全、职业危害防治、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监管。
6.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围绕“健康贵阳”战略理念,推进“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好“家庭人口素质计划”,继续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的能力建设,从健康基本知识和理念、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三个维度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一是完善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构建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全市内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至2020年,各单位需配备至少1名专业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职人员,同时发展“健康保健员”、“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等岗位。卫生计生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参加健康教育培训,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同时建立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二是建立立体式健康教育常态机制。以提升群众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等为重点内容,以妇幼、老年等为重点人群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视频(新)媒体有影像、广播(新)媒体有声音、公路沿线有标语、社区村寨有宣传”的多元化、立体化卫生计生工作宣传网络,营造良好的健康文化。同时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工作核心深入社区、乡镇、村落开展健康巡讲,进一步利用主题日健康宣传和赶集日上街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等形式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公共区域开辟专门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维护更新健康信息,使每年直接受益人数达总人口的25%以上;三是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从组织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活动、健康结局领域建立评价体系,对全市各地区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评估。到202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0%,具备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50%以上,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15%、20%和25%。至2020年,全市30%的居委会/行政村符合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
(五)进一步强化政策,积极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1.构建健康养老养生产业新格局。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健康服务业领域,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一是探索“医养结合”的机构养老模式。促进养老机构按照规范要求配置医护人员,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鼓励养老机构在院内设立医务室或医疗机构直接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创新医疗保险报销机制。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二是大力提升护理服务能力。推动发展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积极争取调整临床护理服务价格,更好地体现服务成本和护理人员技术劳动价值。强化临床护理岗位责任管理,建设职责明确、权责统一、层级合理、管理到位、监管有力的护理管理体系。完善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培训考核,提高护理质量。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三是推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康复医疗服务技术。鼓励一部分二级综合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或以康复医学为主的综合医院,支持二级以下综合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或护理院、老年病院、慢性病院等延续性医疗机构。实现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设立康复医学科或康复室。最终形成康复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延续性医疗机构的三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到2020年,建立一所集养老、康复、骨科、神经外科等老年常见服务为一体的标准化大型养老康复中心。四是大力发展健康体检、心理咨询等健康服务业。加强对体检机构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规范服务行为;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业,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提升公立医疗机构心理专业科室开展心理咨询、辅导的服务能力,带动全市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专业机构;五是促进苗医药在健康服务业中发挥有效作用。加强与发改委、食药监及财政等部门的合作,出台促进苗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支持和推动苗医药的发展,探索苗医药在养生、保健和健康管理中的作用,促进苗医药与大健康产业的有效融合。
2.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体系。一是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积极推进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建成市级中医医院,乌当区、修文县各新建1所公立中医类医院。各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标准设置中医药科室。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综合诊疗区(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20年,80%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甲中医医院标准,所有综合医院达到国家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设置基本标准;二是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类医院进一步提升内涵,积极建设特色重点专科,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推广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构建市、县、乡、村中医药服务一体化模式。大力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中医药“三名三进”(培养一批名中医、研发一批名科、建成一批名中医馆;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程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积极参与应急救治和传染病防控,进一步融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面并提升服务质量。到2020年,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综合诊疗区,至少有1名中医医生;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便捷中医药服务;三是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体系,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推进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教育,培养一批中医药学术领军人才。着力抓好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西医结合人才培训、乡村医生学历提升教育、中医护理技术培训等各项继续教育工作,健全和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建设一支“进得来、留得住、用得成”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四是大力实施“中医药+”四大行动计划,即“中医药+养生保健”行动计划、“中医药+特色康复”行动计划、“中医药+健康养老”行动计划、“中医药+数据信息”行动计划,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推进中医药有效融入大数据产业、健康养生、健康养老以及健康旅游产业。
(六)进一步整合资源,促进大数据与大健康融合发展
1.构建统一权威、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顶层设计要求,以安全为先、隐私保护为原则,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及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整合卫生计生、中医药与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保、农业、商务、安全监管、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统计、旅游、气象、保险监管、残联等部门信息资源,消除数据壁垒,以市级政府为主导,畅通各部门间、区域间、行业间的信息共享渠道,全面建成全市范围内以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基础数据库,包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数据库的互通共享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2.加快推进健康大数据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中的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抢抓贵州省被列入全国首批五个远程医疗试点省份的机遇,积极实施远程医疗,逐步实现远程诊断、远程会诊、远程护理、远程教育、远程医疗信息服务等功能,探索将远程诊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到2020年,乡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远程医疗的全覆盖。支持北京301医院远程平台贵阳分中心等机构加快建成与国家级医院并网运行的医疗平台;支持朗玛、百灵及贵州医大智慧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互联网医院,开展网上会诊、手术指导等远程医疗服务及智能化医疗健康服务。同时,加强公共卫生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国家免疫规划、网络直报、网络化急救、职业病防控、口岸公共卫生风险预警决策等信息系统以及移动应急业务平台应用功能,及时掌握和动态分析全人群疾病发生趋势及全球传染病疫情信息等国际公共卫生风险,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
4.加快推进健康大数据在科学研究、政策制定中的应用。依托全省大力发展大健康、大数据中心的战略部署和良好机遇,加强与科研院所、业务机构等的联合,积极搭建以“生物医药、传统制剂研发”、“人群健康管理”、“医院管理”、“费用分析”、“疾病流行趋势研究”、“健康相关生命质量分析”、“卫生经济学评价”等为子项目的大健康数据分析及应用综合平台,实时、长效地监测评价居民健康水平的变化及医疗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为政策制定、监测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加快推进健康大数据在新业态、智慧医疗中的应用。鼓励各类健康服务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提供健康评估、健康监测、医疗救护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健康服务机构合作,搭建“C2C护工平台”、“O2O诊后上门陪护平台”等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饮食等产业服务平台。拓展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把物联网、云计算等与健康管理服务相融合,支持开发移动终端、穿戴式植入式智能终端设备等增值服务产品,收集、分析、加工和利用健康数据,发展个人全程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模式。
(七)进一步创新管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1.强化人口计生目标管理。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国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要求,落实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服务,积极探索适应全面两孩政策和我市人口发展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模式,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县、乡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和能力建设,更好地承担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改进目标考核办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依法生育、打击违法生育,以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为重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家庭发展,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健全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2.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落实禁止“两非”法规,加强部门配合、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治,依法查处“两非”案件;强化宣传倡导,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的保障制度;做好计划生育全程管理服务;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信息化建设。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稳定在正常值范围。
3.强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一是加强人口流动迁移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研究,特别是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全部流动人口领域的政策研究;二是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继续开展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点创建工作;三是大力推动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实践。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健康水平和家庭发展能力,对社会融合示范点工作进行总结,逐步丰富和完善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理论;四是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数据开发和共享。建立跨部门、跨系统的综合服务管理协作机制,扩大各部门间流动人口信息共享范围,完善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统一采集、分类补充机制,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统一采集、统一管理、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推动精准化管理。
(八)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优化卫生人才结构。以增加总量、改善结构、提高能力,带动基层为目标,以全面打造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升级版为契机,加快人才建设工作,努力培养一支素质好、业务精、服务优、作风正的卫生人才队伍,为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到2020年达到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9人,每千人口执业医生数3.2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4.36人。
2.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工作的政策倾斜。实行国标省统、县管乡用、县乡村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管理机制,推进落实“编制备案制度”。建立医疗卫生人才短期培训轮训制度, 重点加强执业(助理) 医师、注册护士等准入资格考前培训。利用 “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的城市医联体、“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县域医联体“传、帮、带”模式带动现有基层人才队伍服务能力和质量的提升。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3.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紧围绕国家、省、市级重点学科建设需要,以学科建设促人才引进,重点引进学科带头人,学科紧缺性医疗卫生人才。坚持柔性引进为主,采取“人才+项目”的引才模式,着重引进实现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战略项目、重大课题合作、疑难病人会诊、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及重大学术报告等方面人才,同时,注重人才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建设。充分利用我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逐步构建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平台,认真落实省、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探索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分配机制,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除享受省级制定的政策外, 用人单位可自主制定实施激励政策。探索建立完善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和退休医疗卫生人才返聘政策。
4.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加快出台符合贵阳市市情的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政策,推进医师开展规范的多点执业。充分利用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人才优势,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
六、主要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一是强化“贵阳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职能落实,各职能机构和部门对“专项规划”的工作内容应分解到位,并责任到人;二是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强化部门间协调与配合,明确相关部门责任人和联络人,促进各部门与卫生计生部门的协调合作,积极推动医保、医药、医疗、医疗救助“四医联动”。集中政府行政资源,组织贵阳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定期召开合作协调会议,统一制定各项医疗卫生政策,加强对资源的合理调配,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为整个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三是落实对规划的监督和指导计划,定期跟踪,明确2018年和2020年分别组织“专项规划”的“中期和终期”评估研究工作任务要求,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改进对策,保证“专项规划”顺利实施。
(二)机制保障。一是以改革创新机制体制作为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主要动力,针对当前我市在卫生管理、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卫生计生人才建设发展等方面存在的体系运行不畅等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发现和改进相关制约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不合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理顺我市各级卫生计生整合后的职能划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管理体系问题,保证各项卫生计生工作有序运行。确保农村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整合过程及整合后的运行顺畅,保障相关工作平稳运行;二是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大力宣传“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卫生发展理念、健康科学知识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卫生计生工作的氛围。
(三)政策保障。一是切实加大投入,市级财政将卫生计生经费的投入纳入重点保障之一,确保逐年增长。把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体系建设等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领域,重点支持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区域性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卫生人才培养、重点专科建设和中医服务体系建设等。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配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六项基本投入。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二是抢抓“大健康”、“大数据”战略转型和升级发展机遇,在部门预算中优先安排涉及“智慧医疗”、“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大数据”等领域的项目资金;三是进一步从各类工作规划和政策体系上加强对卫生计生工作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我市现有各类规划政策,以全省《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在人才队伍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等抓紧制定优化和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积极推动各项政策严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