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经开区航天社区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7-07-26 18:1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强化综合管理、协助专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服务经济发展。
(二)机构情况:航天社区下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部、社会服务部、城乡管理部、群众工作部、网格管理办公室、经济服务部七个部室。
(三)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17人,在职实有人数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退休人数 2 人等。
二、关于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1.87万元、上年结转为68.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万元;项目支出346.62万元。2017年收支总预算660.62万元。
三、关于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591.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为68.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1.87万元,占2017年预算收入89.59%。
四、关于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59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万元,占53%;项目支出277.87万元,占46.94%。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1.2万元,与2016年相比较,减少-0.3万元,降低2.68%。 原因是: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在执行时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对公务接待实行费用列单、限额管理坚决杜绝公款旅游;明确公务用车的运行费用核算等制度,压缩“三公经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财政拨款预算591.87万元,比 2016年预算增加6.12万元,增长1%,增长(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 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经费预算为0万元,服务性项目购置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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